近年来,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因复购率高、展示便捷、转化链路短,成为直播间的重要品类之一。
与此同时,部分直播间为追求流量与成交,出现夸大功效、虚构产地、以次充好、售卖过期或来源不明食品、引导消费者脱离平台交易等现象。
个别案例中,消费者难以及时留存证据、维权链条长,食品安全风险与消费纠纷叠加,损害市场秩序与行业信誉。
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划红线、立规矩”,推动直播电商食品经营从“流量驱动”向“责任驱动”转变。
问题层面,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症结集中在“三难”:一是准入审核难,平台对入网主体资质、供货链条、许可信息核验不足,导致无证经营、资质不全的商品进入直播间;二是过程管控难,直播具有即时性和强互动性,主播口播、弹幕引导、限时促销等场景容易诱发冲动购买,夸大宣传与暗示性表述更易扩散;三是追责闭环难,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与服务机构之间链条长、分工细,出现问题后容易互相推诿,监管取证和责任界定成本上升。
原因层面,既有行业高速扩张带来的治理滞后,也有利益驱动下的合规短板。
一方面,部分平台治理规则与技术手段未能跟上新业态变化,对“人、货、场”的动态风险识别不足;另一方面,部分经营主体对食品安全红线认知不清,将食品当作普通快消品处理,忽视食品特殊属性和安全底线。
此外,诱导场外交易等行为削弱平台可追溯能力,使订单、支付、物流、售后等关键数据脱离监管视野,增加风险外溢概率。
影响层面,食品安全风险具有外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
一旦发生问题,不仅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还会影响相关产业带、区域品牌和农产品上行通道,进而削弱消费者对直播电商的信任基础。
更重要的是,劣币驱逐良币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抬高社会治理成本。
此次规定的出台,意在通过制度安排把责任链条“拧紧”,为行业发展提供可预期、可执行的合规框架。
对策层面,新规突出“全链条纳管”和“清单化禁售”两条主线:其一,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纳入监管范畴,明确从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服务机构都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可追溯、可问责的责任闭环。
其二,进一步明确平台在网售食品领域的管理边界与义务,要求平台既要管“货”,也要管“人”,对直播间销售食品及相关主体依法开展管理与风险防控。
其三,针对不同直播形态提出差异化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应公示许可信息并查验供货资质;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带货,应建立严格选品制度,把好准入关和质量关,避免以“流量中介”身份规避责任。
其四,划定13类不得直播经营食品的禁区,涵盖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或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以底线清单方式强化监管震慑。
前景判断上,随着规则落地与执法衔接推进,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将加速从“粗放扩张”转向“规范发展”。
预计平台将强化入网资质核验、商品溯源、直播内容合规审核与风险预警,主播与服务机构也将更重视脚本合规、选品背调与供应链把控。
监管部门可通过典型案例公开、跨部门协同与信用惩戒等方式提升违法成本,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治理格局。
对行业而言,合规能力将成为新的核心竞争力,规范化经营有利于稳定预期、提升消费信任,促进食品产业与直播电商的良性互动。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不容妥协的底线。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一规定,通过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列举禁区清单、建立追溯机制,为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划定了清晰的规范框架。
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
随着规定的贯彻落实,直播电商食品市场有望形成"人人有责、处处有管"的良好生态,让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食品时更加放心、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