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人独闯绿化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150万

2024年8月,上海一位智力残疾人梁某独自走出绿化带缺口进入快速路,不幸被大客车撞身亡,随后家属向奉贤区的养护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索赔150万元。记者从奉贤法院获悉,这次事故发生在当天的晴天,宋师傅驾驶客车行驶在奉贤路段时,迎面撞上了横穿马路的梁某。事发时,梁某其实藏身绿化带中,仅有上半身被树叶遮挡,而他窜出到撞上车辆仅用了2秒。宋师傅当时视线被树叶挡住,即便他发现后立刻刹车,也难以在短短4秒内作出反应。 法院判决认为,绿化带存在0.9米的缺口是事实,表明养护公司履行公路养护义务存在不作为。但绿化带设计本身并不具备阻止行人穿越的作用,这一缺失也没有违背交通法规,更何况养护公司无法预见到行人会利用该缺口横穿快速路。宋师傅在这起事故中并无过错,他既没有分心驾驶,也在发现梁某后及时刹停了车。最终,法院认定事故责任应由梁某独自承担,因为他没有确认安全就横过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梁某是二级智力残疾人且独自出门无人看管,其兄弟姐妹作为监护人显然未尽到照顾义务。主审法官陆叶青指出,司法保护弱者是有限度的,不能无原则地转嫁责任给其他主体。否则不仅违背权责一致原则,还会变相纵容监护人失职行为。绿化带养护公司不需要为无法预见的行人横穿行为负责,而要求驾驶员时刻警惕绿化带中可能突然窜出的行人也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范畴。 此次事故发生在限速80公里的快速路上,行人擅自横穿本身就属于高度危险行为。如果无限扩大管理疏漏的归责范围,不仅会加重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负担,还有违过错责任的基本法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仅在无责险范围内承担责任,被告汽车运输公司承担相应律师费,驳回了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已服判息诉,案件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