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安发布元宵节禁燃通告:划定全年禁放区及九类重点管控场所

元宵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不少地方依然盛行;然而,节日喜庆气氛之下,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日照市公安机关近日发出郑重提示,依据现行法规,对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作出系统性说明,明确禁放范围,引导市民安全、合规过节。 根据《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日照市现已划定四个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日照主城区范围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盐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岚山城区范围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黄海;莒县城区范围为东至屋楼大道、西至柳青河、南至望海大道、北至胶新铁路与313省道以南;五莲县城区范围为北至日照路、西至山西路、南至五莲山路、东至浙江路,以及市北经济开发区。上述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有一点是,除上述四大禁放区域外,全市范围内还有九类特殊场所和地点同样属于严禁燃放范畴,且不受区域限制。具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与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公园、风景名胜区、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过街天桥、立交桥、高架路及隧道;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的其他禁放地点。 从安全管理角度分析,上述禁放规定的出台有其深刻的现实依据。文物保护单位多为木质结构或历史建筑,一旦引发火灾,损失难以弥补;交通枢纽人流密集,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与明火极易引发踩踏或次生事故;易燃易爆场所及能源设施一旦遭遇明火,后果不堪设想;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场所聚集着未成年人、患者及老年群体,属于安全保障的重点对象;山林及防护林地带在干燥季节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危及生态安全与周边居民生命财产。 近年来,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亡及财产损失事件时有发生,教训深刻。部分市民对禁放规定认知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域附近或敏感地点擅自燃放,给公共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对此,有关部门在加强执法巡查的同时,也持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力求将安全意识真正传递到每一位市民。 在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上,公安机关同步提示市民: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具有合格标识的产品,避免购买非法劣质烟花;存放时须远离火源、热源,置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混放;燃放时应选择空旷、安全地带,保持安全距离,并备好灭火器材,燃放后及时清理残余物,防止复燃。

传统习俗与现代安全管理并不对立。日照市的做法说明,划定公共安全红线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科学管控让节日多一份平安保障。每位市民的理解与配合,是城市安全治理最实在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