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童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致房屋损毁 法院一审判监护人赔偿33万元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成为传统习俗。

然而这一传统活动若管理不当,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近日,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判决书再次为公众敲响警钟。

事件发生在2025年1月27日晚间。

9岁男孩蒋某乙在蒋某甲的房屋门前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导致烟花飞入屋内,引燃室内可燃物,最终演变成火灾。

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初步认定,起火原因系燃放烟花不慎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

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给房主造成了巨大损失。

经湖南省相关鉴定机构评估,房屋结构受损严重,混凝土构件强度降低,不满足规范要求,修复费用达228517.25元;室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物品损失64880元;各类鉴证咨询和检测费用37000元。

三项合计超过33万元。

房主蒋某甲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孩的监护人蒋某丙赔偿66万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定蒋某乙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对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各项鉴定意见和证据,法院最终判决蒋某丙向蒋某甲赔偿330397.25元,驳回了超出该数额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的法律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

该条款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仅要承担教育责任,更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本案看,问题的根源在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看管不足。

9岁的孩子虽然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但对危险的判断和防范能力仍然有限。

让其独自或在不充分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本身就违背了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成年人的全程看护下进行,不能抱有"玩一会儿没事"的侥幸心理。

危险往往就在疏忽的瞬间发生。

此外,监护人还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区域内燃放,自觉选择安全、开阔、合规的燃放场地。

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获取,燃放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室内或人群密集处燃放。

对于孩子,家长更要加强引导教育,严禁其将鞭炮扔入井窖、化粪池等危险区域。

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案的判决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

它表明,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免责,监护人必须为此承担法律后果。

这种责任制度的设立,目的是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行为管理。

节日的热闹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一次疏忽点燃的不只是烟花,也可能点燃家庭难以承受的赔偿压力与社会治理成本。

把燃放行为纳入规则、把监护责任落到细处、把安全教育做到日常,才能让传统年俗在法治与秩序中延续,让“喜庆”真正成为可持续的公共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