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扑圈”半年赚了13万

熊某、吕某和王某这三个人在2016年8月到2017年4月这一段时间里,把自己的家客厅改造成了一个“工作室”。他们用一款叫做“德扑圈”的手机应用程序来召集玩家,并从中抽取5%的利润。为了吸引更多人参与,熊某在微信群里宣传说,他们提供真人对战的玩法,能迅速获得分数,并且保证绝对安全不会跑路。吕某和王某负责后台操作,为玩家提供上分和下分的服务。这三个人在半年内共赚了13万多元。 在2018年到2019年这段时间,吕某把赌场搬到了咸安温泉和通城两地的茶楼包间里。他依旧使用“德扑圈”这个应用程序来吸引玩家,但把抽水率降低到了2%。这让他一个月的收入就高达66万元。 事发后,熊某主动自首并退还了10万元赃款,吕某退还了4万元,王某退还了1万元。 咸安区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审理后,作出了判决:判处熊某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以1万元罚款;判处吕某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以1万元罚款;判处王某开设赌场罪,拘役一个月七日,并处以1000元罚款。此外还有2000元赃款需要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无论是传统的实体赌场还是线上的网络赌场,都属于犯罪行为。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即使应用程序界面再漂亮或者聊天窗口再隐蔽,也无法改变其非法抽取利益的本质。 很多人以为在手机上玩钱不算赌博。检察官提醒大家说,只要涉及以营利为目的、固定庄家、接受下注和分账结算等行为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远离网络赌博是明智之选,不要把侥幸心理当作保护自己的保护伞,也不要把隐私当作盾牌来逃避法律制裁。一旦伸手进去尝试就会陷入刑事程序中去面对高墙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