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能不能直接变成备案事项,反过来也行?

中央党校还有国家行政学院的胡建淼老师在互动问答里讨论了个问题:行政许可事项能不能直接变成备案事项,反过来也行?其实,行政许可跟行政备案是两种不一样的事情。前者是让当事人申请,政府批准他从事某个活动;后者是让政府掌握情况,以后好监管。这个事得看是立法层面还是执法层面。法律上是把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规定好了的,像《行政许可法》就是基本法。《行政许可法》已经明确什么事情能设许可,什么不能设。 这次咱们碰到的情况是,原先一个事情本来是作为“许可”处理的,现在想改成“备案”,或者反过来把备案变成许可,是不是可以?其实这要看立法有没有变动。如果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变了原来的规定,就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 不过如果是在执法的时候把许可改成备案,或者反过来这都是不对的。行政机关不能自己随便改动法律规定。执法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办事儿,否则就是违反依法行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