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八部门联合出台新规 重拳整治恶意索赔乱象优化营商环境

投诉举报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机制。

然而,近年来这一制度在某些地方被滥用现象日益突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维权的幌子,以"碰瓷式维权"方式进行恶意索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针对这一现象,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该省在规范投诉举报制度、打击权利滥用行为上迈出重要一步。

问题症结日益凸显。

当前,以不正当牟利为目的的恶意投诉、虚假举报等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演变为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行为虽然打着维护权益的旗号,但本质上是对投诉举报制度的扭曲和滥用,不仅损害了诚信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阻碍了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指导意见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有针对性回应。

该意见共十四条,系统构建了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治理框架,涵盖基本原则、分类处置、执法规范、协同机制等多个方面。

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维度:第一,充分保障消费者依法正当行使投诉举报权利,畅通多元化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处理时限,及时反馈结果,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

第二,特别强调对有益举报的鼓励与保护,支持并规范"吹哨人"、企业内部人员及公益性组织的举报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激励与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发现隐蔽性、深层次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对恶意投诉、虚假举报等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行为依法予以甄别和规制,将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惩戒。

划红线、设底线是指导意见的鲜明特点。

对于借投诉举报之名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公安、检察机关深化执法协作,建立线索移送和案件会商机制,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同时,指导意见还优化了处置流程,鼓励争议双方先行和解,和解不成则调解优先,以化解纠纷于萌芽状态。

这种做法既体现了对正当维权的保护,又彰显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

从更深层意义看,这份指导意见的意义不仅在于打击违法行为,更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理性、有序的投诉举报制度体系。

通过明确的分类标准、清晰的处置流程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既能保护真正的消费者权益,又能防止权利被滥用,从而实现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这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建设诚信社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投诉举报制度的价值,在于让权益救济更便捷、让违法行为更难藏身。

治理“碰瓷式维权”并非削弱维权,而是让权利回归本义、让规则更加清晰。

以法治思维完善分类处置、以协同机制提高打击效能、以信用约束提升失信成本,才能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正当经营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持续夯实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