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一恶势力犯罪案宣判

灵璧的一桩恶势力犯罪案,1月22日在灵璧县法院有了定论。张勇作为这个团伙的头目,因为牵扯多桩罪行,最终被判刑三年八个月。法院把这次宣判搞得很正式,把这个团伙所有成员都给抓齐了。除了张勇,张振、单秀道、唐浩这几个人也都在这次庭审中被判了刑,刑期从两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 法院查了一下案子的具体情况:张勇为了要钱,把张振、单秀道、唐浩这些人叫来,非法扣押拘禁他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另外,张勇还随便打别人,情况挺严重的,也触犯了寻衅滋事罪。不过检察院起诉张勇犯敲诈勒索罪有点错了,法院给纠正了。 法官在定刑的时候考虑了不少情况:张振有过不光彩的过往,单秀道有前科记录,所以这两个人都被酌情从重判了。张勇作为老大,得对所有的非法拘禁行为负责。好在他在寻衅滋事这方面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了问题,所以依法给他减了点刑。 最后定下来的判决是:张勇犯非法拘禁罪判了二年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了一年;两个罪加起来数罪并罚,总共执行三年八个月。张振被判二年六个月;单秀道判了二年;唐浩判了一年六个月。之前被公安机关扣押的那辆捷豹轿车依法没收了。 这次公开宣判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谁,要是想用暴力、威胁这些手段在村里横行霸道,最终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灵璧县法院这就把正义给了受害者,也给当地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