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原"一把手"于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涉嫌受贿滥权多项问题

问题: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通报披露,于宏在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依法用权等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组织原则淡薄,在职工录用、干部调转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三是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四是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五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持用伪造证件;六是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在职工录用、干部调整、资金拨付、项目立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原因:从通报内容看,于宏问题呈现“由风及腐、风腐交织”的典型特征。

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把手中权力当作个人资源,背离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职责定位。

与此同时,金融控股平台往往关联业务链条长、资金密集、项目密集、审批环节多,一旦“一把手”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衡,容易出现以权寻租、利益输送等风险。

此外,用人、资金、项目等关键环节若制度执行不严、公开透明不足,叠加“人情往来”“围猎”诱惑,就可能导致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驱动下突破纪律底线、触碰法律红线。

影响:国有金融控股集团在地方金融体系中具有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服务重大战略等功能,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不仅损害企业政治生态和经营生态,也会削弱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与规则稳定的信心。

通报涉及“职工录用、干部调整、资金拨付、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说明权力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可能扭曲市场机制,带来资源错配和潜在风险隐患。

对干部队伍而言,此类案件释放出明确信号:越是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岗位,越要守住纪律规矩底线;越是涉及民生与发展大局的领域,越要强化依法用权、廉洁从业,坚决防止“靠企吃企”“靠金融吃金融”。

对策:一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紧盯金融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围绕选人用人、资金投放、项目决策、资本运作等关键权力事项强化监督。

二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推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压实董事会、监事会、内控合规、审计等各环节责任,避免“个人说了算”。

三要提升制度执行力和透明度,特别是在人员招聘、干部调配、供应商选择、项目立项与资金拨付方面,建立标准化流程与阳光机制,堵住“暗箱操作”空间。

四要贯通纪法衔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以案促改促治,把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治理结合起来,持续净化金融领域政治生态。

五要加强警示教育与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

前景: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步推进,监管趋严、监督更细、问责更实是大势所趋。

随着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监督不断深化,相关案件的查处将进一步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资金配置更加规范透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

对地方国有金融平台而言,下一步关键在于以制度建设固根本、以合规经营稳预期、以严明纪律守底线,在规范权力运行中提升发展质量与风险抵御能力。

于宏案件的查处再次证明,腐败分子终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深刻认识到权力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任何对权力的滥用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唯有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廉洁自律,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为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