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商业综合体发生一起广告牌纠纷;A2栋2至3层的部分商户反映,底层特斯拉门店外墙的玻璃幕墙广告牌影响了他们的采光和通风,其中包括"良辰名表维修"和"四个朋友"棋牌馆等店铺。 西山区城市管理局福海执法中队现场核查发现,这块广告设施是面积约15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玻璃幕墙,原由商户2017年设置,现由特斯拉经销商使用。物业公司昆明七彩云南表示,特斯拉入驻时只是在原有幕墙上加装品牌标识,未改变主体结构。但上层商户指出,该设施与建筑原始设计不符,设置时未征得同意,已影响店铺出租和经营价值。 法律专家认为,根据《民法典》第293条及有关地方性法规,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通风等基本功能。若经专业评估确认存在遮挡,则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受影响商户可依法要求排除妨碍或索赔。 城管部门已采取行动:1月29日向物业公司发出调查通知书,2月10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次日对特斯拉经销商启动调查程序。福海街道办事处表示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展。 物业公司提出另一个角度:部分受影响商户自身装修采用全封闭石墙设计,天然采光条件本就有限。该公司承诺通过增加公共照明等方式改善环境,同时呼吁商户共同维护经营秩序。截至发稿,特斯拉上尚未回应。 从城市规划看,这类纠纷反映出三个问题:历史遗留设施的权责界定不清;商户更替过程中的权益衔接机制不完善;商业空间立体化利用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将为昆明市商业区户外广告管理提供参考。
采光与通风不仅关乎舒适度,更涉及经营权利和城市秩序。一块玻璃幕墙背后的权责关系,考验的是规则意识和治理能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协商为补充,在制度框架内推动问题解决,才能让商业空间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更稳固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