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先把话聊开了,现在正值元宵节前后,虽说大家盼着团圆,可千万别忘着规矩。放烟花虽然热闹,但害处在那儿摆着呢。这回,青岛公安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里头,有几块地儿是给“禁燃禁放”的。具体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还有崂山区、城阳区跟黄岛区的建成区。这地方的范围是由区里划定并公布的,除了这些区域,其他地方也能自己划定范围并公布。要是赶上“重污染天气”,不管是哪个区,那肯定都不能放。除了区域限制,“场所限制”也有规矩:像机关办公的地方、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学校、楼顶阳台这些地方,以及易燃易爆的仓库、输变电设施旁边,都一概不准放。 还有一条重点要注意,未经许可的话,谁也不能买卖运输这些烟花爆竹,更别提搞什么焰火晚会了。要是有人偷偷摸摸地生产、经营、储存或者燃放,那可是要吃罚单的。如果造成了治安问题或者犯法了,那就是刑事责任的事儿了。 大家要是发现谁在干这些事儿,赶紧打110举报。咱老百姓也得自觉遵守规定,从自己做起,一起把这个环境搞得干净安全点。元宵节快到了,祝大伙儿团团圆圆、平平安安、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