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期,昭通网警接到网民举报,反映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地震”相关视频并配以“新滩镇地震了”等文字,引发不少网民担忧、转发和评论。
经与有关部门核验,当日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及周边地区并无地震发生,相关信息系不实内容。
公安机关随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到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原因:办案调查表明,涉事人员李某某为获取更多关注与传播热度,在家中录制视频后通过添加画面晃动特效、配字幕等方式,刻意营造“地震发生”的现场感,以达到吸引流量目的。
此类“拼接”“摆拍”“特效造景”式谣言门槛低、传播快,且容易借助灾害话题放大社会情绪。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信息呈碎片化传播,部分账号为追求点击量忽视底线,在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等敏感议题上以假乱真,成为谣言滋生的重要诱因。
影响:地震等灾害信息高度敏感,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应急秩序。
一旦虚假信息在社交平台扩散,容易诱发不必要的恐慌,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可能挤占真实灾情信息的传播通道,影响权威部门发布预警、组织救援与风险处置。
对于地震多发地区而言,公众对震情、灾情本就高度关注,谣言叠加情绪传播,会放大焦虑,破坏社会信任基础,扰乱公共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策:公安机关指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治理此类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前移关口:其一,网民要增强法治意识与媒介素养,对涉及灾害、险情等内容坚持“先核实、后转发”,以权威渠道发布为准;其二,平台应完善内容审核与风险提示机制,对疑似“摆拍造谣”“灾害蹭热”账号及时核查处置,强化对剪辑特效伪造场景等行为的识别拦截,同时健全举报受理与快速核验通道;其三,地方相关部门可进一步提升权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可达性,形成“快发布、可查证、易获取”的信息供给,压缩谣言传播空间。
前景:随着网络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针对灾害谣言的快速核查与依法处置将更趋常态化、机制化。
未来一段时期,短视频与即时传播仍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既要发挥其在科普宣传、应急提示中的积极作用,也要坚决遏制以灾害为噱头的造假炒作。
对个体而言,流量不是免罪金牌;对社会而言,守住真实底线,是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的共同责任。
网络造谣现象的出现,既反映了信息时代的治理挑战,也提醒我们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从个人层面看,每一位网民都应当成为网络秩序的维护者而非破坏者;从社会层面看,需要形成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的共同治理机制。
只有通过法律规范的完善、技术手段的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信息真实、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网络生态,让互联网成为传播真理、凝聚共识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