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贴息政策升级 范围扩大门槛降低

为继续提振居民消费、扩大内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于1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消费贷财政贴息政策作出系统性优化;此次调整覆盖支持范围、贴息标准、经办机构等多个环节,改进促消费的政策工具箱。 从政策优化的核心内容看,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四个上。首先,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为消费者提供更稳定、长期的支持。其次,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这是本轮优化的一项新增安排。第三,取消原有政策对消费领域的限制,政策实施期内,居民通过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发生的各类消费均可享受贴息,覆盖大宗商品购买以及餐饮、娱乐等日常消费场景。第四,上调并简化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限制,取消“每名借款人一家经办机构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限制,仅保留“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每年累计消费贴息上限3000元”的要求。 在扩大政策覆盖面上,此次优化新增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经办机构,500多家机构纳入贴息政策范围。这个调整有助于更好覆盖三四线城市和县域等消费增量市场。上述地区居民金融服务更多依赖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机构,将其纳入经办范围,有利于推动贴息政策更快落地到下沉市场,带动有关客群扩大消费。对城商行、农商行及部分非银机构而言,贴息对其客户降低利息负担的作用更直接,也有助于机构拓展消费金融业务。 从政策效应看,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贴息范围具有针对性。信用卡分期使用广泛,但实际利率和费率相对较高,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将直接降低持卡人的分期成本,进而改善消费预期,带动相关商户销售。同时,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后,无论是大额耐用品还是日常服务消费,只要通过指定经办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或信用卡分期支付,均有机会享受贴息,政策触达面和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 政策落地上,多家银行已发布具体实施安排。以农业银行为例,客户需与该行签署《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补充协议》,且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协议生效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办理且在政策实施期内生成账单的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各省级财政部门也将会同当地主管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政策覆盖更广、执行更细。 从宏观背景看,此次政策优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配套举措。当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仍有提升空间,居民消费意愿与支付能力有待进一步释放。通过财政贴息直接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带动被延后的消费需求回补,并对稳增长形成支撑。此外,政策在期限、范围、标准和机构覆盖上的优化,也有助于提升支持的精准性,促进消费增长更加均衡、可持续。

促消费既要“有意愿”,也要“有能力”。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延长、扩围并提标,体现出以更低成本、更广覆盖释放消费潜力的导向。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推动政策红利更顺畅地触达消费者与商户,在合规前提下提升办理便利性与信息透明度,以更高质量的金融供给支持内需稳步释放,增强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