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个电动车没牌照的在江苏泰州撞了外卖员李某的人给跑了,那个骑车送外卖的张某没管自家大事儿,直接把人给追上了,这才倒好,张某在追的时候自己也给摔骨折了。张某的人品很好,帮着朋友李某要回公道。这事要追溯到2024年的一天,王某开个电动三轮车不按规矩来,把李某撞倒在泰州城里头。这事儿刚发生王某就溜了,哪知道刚巧张某从那儿路过看到了,二话不说就去追着他要让他停车认错。后来李某缓过劲儿来也跟上去一起追。 结果王某慌不择路就从非机动车道拐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样的乱变道把车给开翻了,弄伤了自己。去医院检查说是右股骨颈骨折了,评了个九级伤残。交警那边定责也挺逗的,说是第一次撞人全怪王某,可到了第二次翻车的事儿上,居然把王某、张某和李某给定了个三个人各打五十大板。 事后王某把李某、张某还有两家公司都告上了法院,张口就要索赔10万块钱。法院琢磨来琢磨去觉得这事儿不简单。既然是撞人逃逸、追赶再到翻车这一连串的事凑在一起了,就不能光盯着第二次的责任说事。 王某肇事逃逸还违规变道太不地道了。反观张某是为了正义去提醒肇事者停车,李某也是为了维护权益才去追的人,他俩根本没犯啥法也没超过度。要想定人家赔不赔钱得看有没有违法行为、有没有过错、还得有因果关系。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张某和李某的追赶行为是为了制止王某逃跑的正当举动。不管是这俩被告还是原告都没有故意害人的心肠也没有疏忽大意的行为。 原告受伤主要是因为他自己逃逸还有违规变道惹的祸。哪怕没有张某他们追着他跑,他这么个瞎折腾也很容易出事儿。所以他俩追着人家跟他受伤之间根本没有那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还有就是咱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嘛。王某撞了人还想跑就是为了赖账不赔医药费的事,这太不符合常理和价值观了得批评一下。 而张某能挺身而出帮朋友讨公道就是在行善积德呢,李某也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这么看来法院最后判了王某白折腾一场这10万块钱一分没赔成,那些诉讼费和鉴定费也得他自己掏钱补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