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1日这天,湖北南漳县武安镇的彭某接到了邀请,要去给被害人李某家里杀猪。他带了自己的儿子彭某某一同前往帮忙。到了早上十点左右,李某在自家门前拿猪肉时,说猪肠子没处理干净。正在旁边剁猪骨的彭某某听到这话,竟然冲到李某背后,拿着一把斩骨刀狠狠朝她的头枕部砍了一刀。事后,公安机关赶到现场把彭某某给抓了。李某因为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去世了。 根据警方的初次鉴定,彭某某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属于残留型精神分裂症,他当时具备的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家属黄先生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于是向警方提出了二次鉴定的申请。第二次鉴定出来后,诊断显示彭某某患有“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他在案发时辨认事物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有所削弱,评定结果也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25年4月1日,湖北南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那天下午,被害人家属黄先生接受了扬子晚报记者的采访。他说这是他这辈子头一回进法庭,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将近五个小时,他的心情一直特别激动。黄先生回忆说,凶手的个头不高,看起来大概一米六多。他在庭上表现得挺镇定,甚至亲口说自己是因为犯病才动手的。不过这人挺奇怪的,他记得自己砍人前后干了什么事。 黄先生还提到,案发的时候现场有十几位客人呢。他们都说当时母亲和屠夫并没有吵架。因为母亲被砍的时候,离她最近的一个客人就站在旁边。不过这位客人是背对着我母亲的。如果真的吵起来了,这么多人肯定会去劝架啊,那这场悲剧说不定就不会发生了。另外据客人回忆说,屠夫当时把儿子拉到一边教训了一顿,他儿子还顶嘴说:“我不想过来帮忙,是你让我来的。” 这次庭审争论的焦点就是凶手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有专业的精神鉴定人员出庭作证来证明这个事情。黄先生还当庭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他说庭审结束时凶手跟他说了声对不起,但他觉得没有诚意。 这个案子的起诉书里写得清清楚楚:2025年1月11日那天,彭某某受邀去给位于南漳县武安镇的李某家杀猪。他让自己的儿子也一起去帮忙干活。上午十点左右发生的事儿就不说了吧……李某在送医途中就去世了。 总之这件事挺让人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