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诈骗提高警惕!

最近讲一个关于贷款骗局的故事。29万元、30万元、上海、上海达贤律师事务所、任保玲、刘韫文、王某、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赵某、邹嘉、黄浦、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这几个关键词必须保留。大家都知道,无资质也能贷款听起来是个捷径,但其实背后风险巨大,可能给你带来牢狱之灾。 故事里有个叫赵某的创业者,本来生活很普通,结果碰上了一场项目骗局,把他多年积蓄全都赔光了,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到处奔波寻找出路。但是当他走到头的时候,一个自称“热心朋友”的人把他介绍给了贷款中介王某。王某拍着胸脯说:“就算没资质、没还款能力,我也能帮你从银行贷到钱。只要给我六成服务费就行了。” 赵某当时被困境逼到了绝境,没想太多就答应了下来。 王某马上动手伪造公积金缴纳记录、收入证明这些虚假材料。还教他怎么应对银行面签:“你就配合签字拍照就行,其他我来操作。”几天后,30万元消费贷款真的批下来了。 赵某和王某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比例把贷款分成后逃离上海。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银行在核查中发现材料是假的,立刻终止贷款并启动追偿程序。可这时赵某预留的手机号已经空号,登记地址也是假的。 还有人代还了9000余元,但还有29万元本金没追回来。 之后一直在外地东奔西跑的赵某接到警方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请律师辩护,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任保玲律师为他辩护。 会见中任律师仔细了解案情并给他讲法律知识。 赵某也坦白说当时只想尽快摆脱困境,现在才知道触犯法律要付出沉重代价。 在审查起诉阶段他自愿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黄浦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还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我们这个案件警示大家要谨慎对待贷款业务。作为个人不要出租出借个人征信信息,也不要配合别人伪造材料啊! 这个案件被告人就是轻信了“借贷无需自己还”的话然后配合对方伪造材料进行消费贷结果不仅背负重债还触犯刑法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啊! 我们听了这个故事应该对网络金融诈骗提高警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