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遥控尾气数据“秒达标” 衡阳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造假并追问监管漏洞

一、问题:检测"防线"形同虚设 机动车尾气检测,是控制移动源大气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

按照国家规定,检测机构须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独立、客观的第三方检测,将超标排放车辆拦截在公路之外,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然而,在湖南省衡阳市,这道防线曾一度被一个白色塑料盒悄然击穿。

截至2024年底,衡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90万辆,每年需接受尾气检测的车辆超过30万辆次。

体量庞大的检测需求,催生了数量可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然而,部分机构在逐利动机驱使下,将本应严守的检测程序异化为可以"操控"的牟利工具。

2023年秋,北京警方在捣毁一处机动车检测作弊器生产窝点时,发现该窝点曾通过快递渠道,将作弊设备销售至衡阳地区某检测站。

这一线索随即被通报至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原因:监管盲区与逐利冲动交织 2023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对多个可疑检测站点展开突击检查。

在衡阳县西渡镇的衡阳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人员在尾气分析仪机箱内发现了两个外观普通的白色塑料盒。

经询问,站点负责人承认,这两个装置与配套遥控器共同构成一套信号干扰系统——操作人员只需在检测过程中按下遥控器,便可干扰检测设备读取的数据,使原本不达标的尾气排放数值瞬间"达标"。

经查,该公司已利用上述设备,为两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出具了虚假合格检测报告。

从技术层面看,此类作弊器的工作原理并不复杂,但其能够在检测现场长期存在而未被发现,折射出日常监管中存在的明显漏洞。

一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松弛,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检测设备的现场核查频次不足,联网数据的异常比对机制尚不健全,客观上为造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影响:危害不止于一纸报告 表面上看,这起案件涉及的仅是两辆车的虚假检测报告,似乎危害有限。

但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其潜在危害不容低估。

其一,超标排放车辆一旦凭借虚假报告顺利上路,将持续向大气中排放超量的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直接损害公众健康,侵蚀来之不易的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其二,检测数据失真,将导致环保主管部门对移动源污染状况的研判出现偏差,影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其三,此类造假行为一旦蔓延,将严重破坏检测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劣币驱逐良币,使守法经营的检测机构处于不利地位。

更深层的危害在于,数据造假动摇的是制度公信力。

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的权威性,建立在数据真实可信的基础之上。

一旦公众对检测结果产生普遍怀疑,整个制度的约束效力将大打折扣。

四、对策:法律追责与制度补漏并举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法定责任。

2023年11月2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衡阳县顺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层面的追责是必要的,但仅凭事后处罚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造假冲动。

从制度建设角度看,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向持续发力:一是强化检测设备的定期核查与随机抽检,提高造假行为的发现概率;二是完善联网数据的智能比对与异常预警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压缩人为干预空间;三是加大对作弊器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四是建立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将违规记录纳入市场准入管理,提高违法成本。

五、前景:守护蓝天需要制度与诚信双重支撑 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体系建设,联网监控、远程核查等技术手段日趋成熟,整体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此次衡阳案件能够通过跨省线索协作得以查处,本身也说明监管网络正在不断织密。

随着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强和技术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此类造假行为的生存空间将日益收窄。

但技术与制度之外,从业者的职业诚信同样不可或缺。

检测机构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其社会责任不应止于合规经营,更应体现在对公众健康与生态环境的主动担当之上。

这起案件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个别企业为逐利而漠视环保责任的短视行为,也折射出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挑战。

守护"衡阳蓝"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筑牢法治防线和诚信基石。

当每一个监管环节都能恪守职责,每一组检测数据都经得起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此案的处理也为全国机动车环保监管提供了有益警示:唯有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才能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被"数据水分"所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