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两月内两次受监管警示 托管与子公司合规问题亟待整改

一、问题:年内两度被点名,合规漏洞集中暴露 3月13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将涉及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监管处罚涉及两大核心领域,问题指向明确,性质较为严重。 托管业务上,监管部门核查发现,浙商证券存多项违规情形:部分核心业务岗位人员未满足相关法规规定的两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要求,不符合对核算、监督等关键岗位的资质硬性规定;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实现独立设置,不符合基金托管部门营业场所相对独立、配备独立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管要求;此外,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健全,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上述问题均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在子公司合规管控上,浙江证监局指出,浙商证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应覆盖所有业务条线、各层级子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的核心要求,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合规管控职责履行存在明显缺位。 这已是浙商证券年内第二次收到浙江证监局的监管措施。今年1月23日,该公司杭州分公司因对投资者历史交易合规审核把关不严、账户实名制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时任相关管理人员亦被一并记入诚信档案。短短不足两个月,公司及下属机构接连因合规问题被点名,问题的集中性与持续性值得高度关注。 二、原因:制度滞后与执行脱节并存,合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 从此次暴露的问题来看,浙商证券的合规隐患并非偶发性失误,而是制度建设滞后与执行落实脱节共同作用的结果。 制度层面,记者查阅该公司官网发现,其关于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相关规定仍停留在2019年,至今已近七年未作更新,与近年来持续完善的证券监管法规及行业合规要求严重脱节,难以有效指导员工规范执业,客观上为合规问题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执行层面,浙商证券于2021年9月方才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监管部门在批复时曾明确要求其严格履行托管人职责,确保基金资产完整性与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然而,此次暴露的岗位资质不达标、场所独立性缺失等问题,表明公司在取得资格后的实际运营中,并未将监管要求切实转化为内部管理规范。 值得关注的是,浙商证券在近期报告中曾明确表示,已在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带领下强化合规风控人才队伍建设,重要业务部门均配备了风控专岗,合规管控覆盖面与管控能力持续提升。然而,实际合规表现与上述表述之间存在明显落差,"言行不一"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市场信誉,也引发外界对其合规管理实效的质疑。 三、影响:诚信档案留痕,市场声誉面临考验 此次监管措施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对一家国有上市券商来说,影响不容低估。诚信档案的记录将在机构评级、业务资质申请及监管检查等多个环节产生实质性影响,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各方对公司合规水平的整体判断。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浙商证券作为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上市券商,注册资本45.74亿元,A股总市值约470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7.89亿元,同比增幅达66.73%,业绩表现颇为亮眼。然而,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与合规管理能力的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正是此次问题集中暴露的深层背景。规模扩张若缺乏与之匹配的合规管控体系支撑,潜在的经营风险将随之累积。 四、对策:监管明确整改要求,公司须切实补齐短板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法规,要求浙商证券强化各项业务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及问责报告。监管部门同时明确,复议与诉讼期间,相关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从行业规律来看,合规整改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问题的表面修复,更在于能否从制度根源上消除隐患。浙商证券当前亟需完成的工作包括:系统梳理并更新已严重滞后的内部合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托管业务岗位资质与场所独立性要求,将各类子公司全面纳入统一的合规管理框架,并建立常态化的合规监督检查机制。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合规风控能力已成为金融机构不可回避的核心竞争力。浙商证券的案例提供了一个具体的观察切口——既折射出个别机构在治理上的短板,也映照出转型期证券行业面临的共性挑战。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而非停留在报告措辞中,或许才是这轮监管警示留给整个行业最实在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