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七旬老人为护孙子索赔128万,法院只给了他17.25万

海南有个七旬老人杨成杰,因为保护孙子而伤人了。最初他被判故意伤害罪,判了8个月。不过后来检察机关审查了一下,说他是正当防卫,就给他免罪了。杨成杰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就提出要国家赔偿128万元。但是最后法院只给了他17.25万元的赔偿款。这笔钱里头有11.5万多是赔人身自由的,还有5.7万多是精神损害的。 这个案子闹得挺热火朝天的。大家都在说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杨成杰用刀把醉汉给划伤了,就是为了护着孙子。他确实是打醉汉为了救孙子的。可当初一审就把他给判了8个月的刑期,确实挺让人无奈的。 司法机关这次再审认定他是正当防卫,算是给了个说法吧。可是这个过程花了好多年时间,基层司法实践里认定正当防卫还是挺复杂的。 再说到国家赔偿这块儿,咱们法律规定了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天算,精神损害的抚慰金最多就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0%。杨成杰一开始张口就要100万的精神抚慰金和公开道歉什么的。可是法律只允许他要这么点钱。 法院这回严格按法律来,把该赔的都赔了,还通过座谈会、贴通告之类的办法帮受害人挽回名声。 不过当事人肯定觉得这钱少了点儿吧?大家也会好奇错案追责的进展怎么样? 咱们国家赔偿主要是抚慰和补偿的原则。精神损害的赔偿得看个人感受和制度公平之间怎么平衡。 而且光赔钱不行啊,还得把那个错误给纠正过来才行啊。 司法系统还得多公开听证、多通报进展,让大家看看处理结果怎么样。 从有罪到无罪、从坐牢到赔钱,这个过程其实挺不容易的。 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时候,不光得看法律条文怎么写,还得看看人性是怎么回事儿。 每一起案件处理好了都是在帮司法公信力加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