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引热议 律师群体被赋予重要法治使命

生态环保法治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闭幕,其中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这部法典的推出,标志着我国生态环保治理体系从分散立法走向体系化、法典化,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规划。作为继民法典之后的第二部法典,生态环境法典承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回应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是护航绿色转型、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的重要法治保障。 生态环保法典的制定源于现实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现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仍较为分散、系统性不足。制定生态环境法典,将分散的法律规范进行整合、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性的法律集成,既能更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能为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提供更清晰、统一的法律指引,这是推进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律师专业力量法典实施中具有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指出,律师作为法治实施的重要力量,应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中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作出明确规定,反映了对律师专业优势的重视,也寄托了对律师社会责任的期待。 具体而言,律师可以在四个上发挥作用。首先,当好环境合规引导者。律师可帮助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成员理解法典规定,建立内部合规机制,推动从被动应对处罚向主动合规转变。其次,当好权益维护者。在环境侵权纠纷、行政处罚争议、公益诉讼等领域,律师可提供专业服务,依法适用规则,公正定分止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再次,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律师可参与生态环保损害赔偿案件和公益法律服务,以专业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维护社会共同利益。最后,当好法治践行者。律师可通过专业解读和案例分析,推动法典条款在实践中落地,助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 生态环保法典的实施将产生深远影响。法典的通过,标志我国生态环保治理进入新阶段,不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基础,也明确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格局。通过律师等法治工作者的专业参与,可确保法典规定被正确理解和有效执行,运用法典的规范与引导作用。

生态环境治理既是发展课题,也是民生课题。法典化不是简单汇编条文,而是以更系统的制度安排凝聚共识、提高执行效能。把法典写在蓝天碧水间,既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离不开专业力量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才能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