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在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减的背景下,如何把有限的政策资源更精准地投向最需要的人群,成为稳就业工作的重要课题。
青岛近日出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进一步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和完善援助措施,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持,并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提升精细化水平提供制度依据。
问题:部分重点群体面临就业门槛与再就业难题并存。
现实中,一些劳动者受年龄、技能、家庭负担、身体条件等因素影响,就业机会相对较少,求职周期更长、岗位稳定性更弱。
与此同时,部分群体在信息获取、申领路径、政策匹配等方面存在“不会办、跑多次、难对接”的情况,影响了政策触达效率。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原有认定与服务体系需要在标准、流程、服务频次与协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以实现更精准的兜底保障。
原因:结构性变化叠加供需错配,要求政策更精细。
近年来,产业升级带来岗位技能要求提升,部分传统岗位缩减,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问题更加凸显;同时,家庭照护责任上升、残疾人就业支持需求更为多元,均对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对政府部门而言,认定标准越清晰、程序越便捷、援助措施越可操作,越能减少基层执行弹性带来的差异,降低“政策空转”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就业促进效果。
影响:制度优化有助于提升政策可及性与就业稳定性。
按照新办法,申请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并满足户籍或居住及社保参保等条件,且完成失业登记。
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主要包括8类: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因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人员,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分类既覆盖就业困难的主要类型,也体现对多重困难叠加群体的关注,有利于在政策设计上实现“分层分类、因人施策”。
从实施效果看,政策体系的持续完善具有现实基础。
相关政策自2021年实施以来,青岛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7.75万人,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30.4亿元,帮扶16.7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再度完善制度,有望在既有成效上进一步提升服务精准性与就业质量,增强困难群体就业的获得感和稳定性。
对策:以“便捷申领+动态管理+综合扶持”打通政策落地链条。
新办法在申领程序上强调线上线下协同: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市人社部门网站及相关移动端渠道线上办理,也可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残疾人员则向所在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渠道更清晰、路径更统一,有助于降低申请门槛和时间成本。
在服务机制上,各区(市)将建立帮扶台账,并要求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动态了解就业情况和政策享受情况,推动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援助措施方面,政策强调综合运用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工具,并通过“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强化重点扶持。
这种组合拳既有利于提升求职成功率,也能通过补贴与金融支持降低用人单位吸纳与劳动者创业的成本,带动更稳定的就业岗位供给。
同时,办法对身份注销情形作出明确约束,包括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现稳定就业或创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长期不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或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服务、以及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等。
这一规定既保证资源精准投向真正需要的人群,也有助于维护政策公平性和资金安全,形成“能进能出”的闭环管理。
前景: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将成为稳就业的重要支点。
展望下一步,随着制度实施进入新阶段,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将成为关键。
通过更清晰的认定边界、更便捷的申请通道、更频密的跟踪服务以及更严格的动态退出机制,政策有望进一步增强对困难群体的兜底性和对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性。
与此同时,若能与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开发、灵活就业保障、零工市场服务等工作形成协同,将更有助于实现“帮扶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推动就业困难人员从“可就业”走向“能就业、稳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考验的是制度温度,也检验治理精度。
青岛以规则细化、流程优化和服务闭环回应群众关切,体现了稳就业工作向精准化、常态化迈进的方向。
把政策落到个体、把服务做到日常,才能让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工程更有韧性、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