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中医院,为了防止有人使用已故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和电子凭证看病买药,发布了新的规定。这次规定主要是为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骗保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敦化市中医院给出了明确的指示。这次重点关注的是参保人员死亡后的规范管理问题。如果家里有人去世了,家属得拿着死者的社保卡和死亡证明去参保单位办理手续。单位再带着这些资料去医保窗口帮其办理终止参保和个人账户清退。如果是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的话,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也得带着死亡证明和社保卡去医保窗口申请退款。任何人都不能继续使用死者的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凭证进行就医、取药或者住院报销等活动。 严格禁止以下行为:1、冒用死者身份看病开药或结算费用;2、用死者身份登记住院、治疗并报销;3、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用于其他用途。 这些都属于骗保行为,一旦查实,医保部门会依法追回违规资金。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话,还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敦化市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人证核验制度,对所有就诊者的身份信息和医保凭证进行核对比对。一旦发现冒用死者凭证的违规行为,就立即暂停结算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所以各位家属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大家也要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凭证来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