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举办元旦普法文艺汇演 法治宣传与文化惠民深度融合

近年来,基层普法工作面临一个现实问题:法律条文专业性强、群众日常接触场景有限,部分职工与居民对劳动权益保护、合同规范、纠纷处理等关键知识“听过但不懂、需要时不会用”。

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触角延伸的背景下,如何让普法更接地气、更可感知,成为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重要课题。

针对这一痛点,章丘区在元旦节点组织开展“民星逐光贺元旦 法治护航惠职工”普法宣传专场文艺演出,由区总工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区工人文化宫、区文化馆承办,在区文化馆一楼音乐大厅举行。

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市民群众共同参加,现场观众300余人。

活动以节日文化活动为媒介,把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文娱消费场景,探索“文化活动+法治宣传”的基层普法新表达。

从原因看,这种融合式普法的出现,既是回应群众需求的主动选择,也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趋势密切相关。

一方面,职工群体与市民群众对依法维权的需求更为迫切,劳动报酬、工伤保障、合同履行、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另一方面,传统宣讲式普法往往存在覆盖面有限、互动性不足的问题,需要以更具传播力的载体实现“入眼入耳更入心”。

工会系统在服务职工、维护权益方面具备组织优势,文化部门与文联系统在内容创作与群众动员方面具有资源优势,多部门协同举办专场活动,为普法内容“走向舞台”提供了条件。

本场演出以《鼓舞新年》开场,围绕元旦喜庆氛围和“法助职工·和畅章丘”主题,呈现歌曲、舞蹈、戏曲、诗朗诵、四句半等多种形式。

节目编排突出“通俗化表达、沉浸式传播”的思路:如歌曲《普法为民铸平安》以旋律传播法治理念,集体诗朗诵《法律无情也有情》以情感叙事强化价值认同,四句半《普法宣传促和谐》通过诙谐语言传递法律常识。

与此同时,器乐合奏《夸山东》、吕剧《姊妹易嫁》选段等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节目穿插呈现,使法治内容在文化脉络中自然“落点”,增强了观众接受度。

歌舞《亲吻祖国》《领航新时代》、少儿武术《功夫》、老年大学舞蹈团《新包楞调》等共16个节目依次上演,实现节日文化表达与法治教育功能的有机统一。

从影响看,这类活动的价值不止于“一场演出”。

其一,通过“看得懂、记得住”的内容设计,降低了法律知识传播门槛,有助于提升职工群众法治素养,推动从“被动知法”向“主动用法”转变。

其二,把普法嵌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能够扩大覆盖面,形成常态化宣传的场景入口,增强基层公共服务的综合效能。

其三,活动强调“法治护航惠职工”,有利于引导劳动关系各方依法办事、依法协商,减少纠纷发生概率,为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支撑。

也应看到,普法活动要避免“一热一阵风”,关键在于把“热度”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

下一步可在对策层面持续发力:一是增强内容针对性,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渠道等高频问题,形成清单化、模块化传播内容;二是强化服务闭环,在演出、展演等活动现场同步设置咨询点、维权指引和法律援助联络渠道,让群众“学到”也能“用上”;三是推进分众传播,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青年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采取更适配的表达方式和传播渠道,提升触达效率;四是建立评估机制,通过问卷反馈、咨询量变化、纠纷化解案例等指标检验普法效果,推动活动从“好看”走向“有效”。

面向前景,随着公共文化空间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持续精细化,普法工作将更加强调与群众生活场景融合。

以“百姓剧场”等群众性文化平台为支点,把法治宣传嵌入节日活动、社区文化、职工服务等多元场景,有望形成“文化滋养人心、法治守护权益”的协同格局,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从单向灌输走向互动共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章丘区通过文艺普法的创新实践,为新时代普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让法治精神在文艺的滋养下生根发芽,让法律知识在群众的参与中深入人心,这不仅是普法方式的创新,更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生动实践。

唯有不断探索贴近群众、富有成效的普法路径,才能真正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