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获得感。
近年来,侵犯财产类犯罪呈现高发、多发特点,严重威胁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将此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采取系统性、全链条的措施,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更要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
从打击成效看,2021年至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结案率达99.8%以上。
这一数据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在依法打击侵财犯罪方面的坚定态度和显著成效,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多发态势,为维护社会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追赃挽损方面,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追赃挽损工作相结合,积极督促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退赔。
同时,建立涉案资金快速返还机制,将追缴的资金及时发还被害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也提高了司法效率。
针对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专门成立了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
通过充分调研论证,起草了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将适时发布。
这一举措表明,人民法院在适应犯罪形势变化、完善法律适用方面的主动作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中,人民法院将主动退赃、积极挽损、协助追赃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对于有能力但拒不退赃退赔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同时,进一步依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等犯罪分子的财产刑适用力度,通过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
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坚持打击追赃并重的工作方针,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
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查扣、冻结涉案赃款、赃物,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依法、规范适用各项刑事制度,形成打击侵财犯罪的强大合力。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关键在于让违法犯罪“得不偿失”、让受害损失“尽量可补”。
从强调严惩到突出追赃挽损,从完善返还机制到强化财产刑适用,相关部署指向同一目标:以更高效、更规范、更协同的司法举措回应民生关切。
随着规范性文件出台与机制落地,侵财犯罪治理将从“事后惩治”加快迈向“全链条压缩收益”的综合治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