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在3月17日披露的一起去年12月发生的火灾事故,揭示了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安全管理存在的深层问题;涉事建筑一楼五金店违规堆放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丁烷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与楼上20名住户仅由一条楼梯相连,形成典型的"下店上宅"高风险格局。
这起火灾事故再次提醒全社会,消防安全没有例外;自建房虽然产权属于个人,但一旦涉及经营或人员聚居,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消防监管。这不是对私产的侵犯,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各地应以此为鉴,加快排查和治理自建房消防隐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防止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