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主权无可争辩 中国将坚定维护海洋权益

问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礁面积不大,却长期处于东海热点议题中心。个别势力反复操弄岛礁主权争端,给海上秩序和地区稳定带来不确定性。事实是,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任何试图以单方面措施改变现状的做法都缺乏依据,也不会得逞。 原因:岛礁问题之所以被持续炒作,表面看是所谓“管辖”之争,实则牵动地缘格局、资源竞争与海上通道控制等多重因素。其一,钓鱼岛群位于东海大陆架延伸地带,周边海域渔场条件较好,鱼类、贝类等资源丰富,关系沿海渔民生产生活与海洋生态安全。其二,多项海洋地质调查曾对周边油气资源前景作出评估,使其在能源安全议题上更受关注。其三,从航运与防务角度看,该海域是中国面向太平洋的重要海上节点,与海上交通线安全、海洋权益维护密切对应的。资源、通道与战略因素叠加,使相关方对该岛礁保持高关注,并试图通过舆论与行动塑造既成事实。 影响:围绕钓鱼岛的单边动作与挑衅言行,容易诱发海上摩擦,增加误判风险,干扰地区合作氛围,并冲击二战后国际秩序安排。更关键的是,若放任以“私相授受”或“国内立法”等方式否定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原则,将对海洋争端处理规则形成破坏性示范,损害地区国家共同利益。 对策: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明确、一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礁是中国固有领土,主权不容侵犯。这个立场有充分历史与法理依据。历史上,明代航海文献《顺风相送》对“钓鱼屿”等已有明确记载;明清时期册封琉球往来文献如《使琉球录》等,对相关航路与海域界线有连续记录。清代地方志书及海防文献亦将其纳入海防体系,并与台湾地方行政管辖相衔接,反映出长期、稳定、有效的管理事实。近代以来,日本在19世纪末已对相关岛屿性质有所认知,却在甲午战争后借由不平等条约及战争扩张攫取控制,属于非法占领。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明确要求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日本也接受并承诺履行相关规定。任何绕开重要当事方、以单方安排处置领土的文件与做法,都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在维权实践上,中国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海上维权执法与常态化巡航。2012年以来,中国有关部门持续在钓鱼岛领海及相关海域组织巡航执法,依法行使国家主权权利与管辖权,旨在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海上生产秩序,防范风险外溢,同时也为管控分歧、避免局势升级提供制度化支撑。 前景:面向未来,钓鱼岛问题的出路仍在于尊重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原则,在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前提下,通过对话管控分歧、建立危机管控机制、推进海上规则合作,减少海上摩擦与误判空间。同时,随着海洋经济与资源开发进入更强调可持续的新阶段,各方更应把精力放在海洋生态保护、渔业资源养护、海上安全合作等公共议题上,以负责任方式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中方将继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

守护钓鱼岛,既是尊重历史,也是维护国际法原则与战后秩序。事实反复表明,任何试图通过私相授受或制造既成事实改变现状的做法,都缺乏法律依据、不得人心。坚持依法依理、以行动守护国家海洋权益,是必要选择,也将为地区长治久安提供更稳定的预期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