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南通市民宋女士因持续上腹痛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就诊,却在后续治疗中被转入心血管内科,并于4月29日接受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
手术过程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患者家属对手术必要性提出质疑,并指控院方存在伪造证据行为。
经江苏省、南通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确认该病例存在明确手术适应证,但指出院方在术前风险告知环节存在重大疏漏,未充分履行谨慎注意义务。
鉴定报告特别强调,虽然术中并发症属医学可预见风险,但医方未采取足够防范措施,最终认定为一例本可避免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暴露出当前医疗流程中的多重隐患。
从初诊胃痛到实施心脏手术的诊疗路径合理性、跨科室转诊的规范性,以及知情同意制度的执行漏洞,均成为业内反思焦点。
据医疗纠纷调解记录显示,院方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因金额分歧陷入僵局,患方主张的数额超出法定标准,而院方表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南通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督促涉事医院全面整改,重点加强术前评估体系建设和医患沟通培训。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再次凸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落实的重要性,建议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平衡医患权益。
截至发稿,当地公安机关对涉嫌伪造证据问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医疗的本质是以专业应对不确定性,而社会对医疗的信任,建立在规范、透明与责任之上。
对这起事件而言,依法厘清责任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把个案教训转化为制度改进:让每一次手术决定更可解释、每一个风险提示更可理解、每一道安全关口更可执行。
唯有以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守住生命健康底线,才能在纠纷化解与服务提升之间形成正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