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言专门教育:从“标签化”到“成人成才”的制度完善路径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之际,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从事法律和教育工作的两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实地调研,揭示了我国专门学校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山东省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代表在年初对两所专门学校的调研中发现,现有专门教育机构普遍存在硬件设施承载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学校的课程体系设计存在明显缺陷:基础文化课程与心理矫治、行为引导等专业模块未能形成有机衔接,面向就业市场的职业技能培训更是严重缺位。 枣庄三中教师孙晓颖代表通过走访发现,部分专门学校陷入管理误区,过度强调纪律约束而忽视教育本质。这种"重管束、轻教育"的办学倾向,直接影响了教育矫治的实际效果。数据显示,近三年来部分地区专门学校毕业生社会融入成功率不足60%,暴露出当前教育模式与社会需求脱节的深层次矛盾。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上:一是专门教育立法配套措施尚未完全落地,部分地区财政投入不足;二是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教育、司法、人社等部门资源整合度低;三是专业师资培养体系缺失,现有教师普遍缺乏心理学、法学等复合型知识储备。 这种状况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导致教育矫治效果打折扣,增加未成年人再犯风险;另一方面也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据统计每年因教育失败导致的后续社会治理成本高达数亿元。 针对这些问题,代表们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程萍代表建议构建"基础素养+心理矫治+行为引导+法治教育"的四维课程体系,同时配套建立与区域产业相衔接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块。孙晓颖代表则着重强调师资队伍建设,提出设立专门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和待遇保障政策。 值得期待的是,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实施,专门教育正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多地已开始试点"校地合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办学。教育部2024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专门教育的意义,在于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正轨、融入社会。只有补齐课程、师资等短板,坚持以教育为核心,才能让每个孩子获得真正的成长机会,在制度与关爱中找到人生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