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欧盟委员会于1月20日提出一揽子新的网络安全政策方案,外界关注其意图在现有5G网络安全政策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对欧洲移动通信网络中来自所谓“高风险第三国”的供应链开展强制“去风险”。
部分舆论认为,相关概念带有明显政治指向,可能以安全为名实质排挤特定国家企业参与欧洲通信网络建设。
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21日例行记者会上就此作出回应,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并严重关切。
原因:从国际实践看,网络安全治理需要以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和可验证的技术审查为基础,强调透明、可追溯、可审计。
中方指出,在没有事实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以“非技术性标准”对企业设置排他性限制,实质上是将经贸合作议题安全化、政治化。
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交织,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替换成本高等特点,一旦以行政手段“划线”排除供应商,不仅偏离市场竞争规律,也容易滑向以地缘政治替代技术标准的路径,增加政策不确定性。
影响:外交部表示,中国企业长期在欧洲依法合规经营,从未危害欧洲国家安全,反而推动了当地电信与数字产业发展,为民众提供了多样化产品与服务。
中方认为,强行限制甚至禁止企业参与市场,直接冲击公平竞争规则,削弱欧洲市场对外开放形象,并可能对各国企业赴欧投资预期形成负面影响。
更重要的是,通信网络作为数字经济底座,任何以政治考量主导的供应链“割裂”,都可能带来重复建设、成本上升和技术迭代放缓等后果。
中方并强调,已有事实表明,个别国家在缺乏充分技术依据情况下强行移除相关设备,导致巨额经济损失,并对当地数字网络产业发展造成掣肘。
对策:中方敦促欧方回到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的轨道,坚持开放合作与公平竞争,避免在保护主义道路上越走越远。
中方强调,维护网络安全应当通过提升标准、加强测试认证、完善合规审查等方式推进,而不是以笼统标签替代具体评估。
对欧方而言,保持政策的可预期性、非歧视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形成良性竞争环境,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
中方同时表示,如欧方执意采取歧视性做法,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前景:在数字化转型加速、6G等新技术孕育发展的背景下,中欧在信息通信、数据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数字化等领域合作空间仍然广阔。
中方认为,以安全为名行排他之实,不仅难以获得所谓“安全”,还可能抬高网络建设与运营成本、延缓技术进步,最终影响欧洲数字竞争力。
未来中欧能否在通信网络治理上形成更具共识的规则框架,关键在于能否坚持以技术和证据为基础的治理逻辑,尊重市场规律,避免将正常经贸合作问题泛安全化。
在全球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今天,筑墙设垒的冷战思维终将自食其果。
欧盟站在开放合作与封闭排外的十字路口,其选择不仅关乎中欧经贸关系走向,更将深刻影响全球产业链重构进程。
历史经验表明,将技术问题泛安全化只会造成双输局面,唯有在透明互信基础上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的网络安全。
这既是对市场主体负责,更是对欧洲民众数字权益的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