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蓝天精灵是咱们大家伙儿共同的责任

3月2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湖瓢村的村委会会议室里挤满了人,一堂关于“鸟事儿”的法治课正在火热进行。鄂州市司法局和林业局联合举办的第31期“市民法治学堂”活动,这次直接把课堂搬到了村民家门口。湖瓢村有60多名村民代表参加了这次宣讲,同时还有市、区、镇的相关领导和乡亲们一起听讲座。严劲松科长把讲课内容聚焦在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鸟事上,用方言土语讲解法律条文,还列举了实际案例。“鸟类是生态系统的关键构成要素,保护鸟类不仅是守护自然环境的需要,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他一开场就明确了主题。这时李大爷举手问,“我在田里赶鸟,算犯法吗?和那些下网捕鸟的有什么不同?”严劲松笑着走到台前解释:“农田防鸟属于正常生产防范,只要不伤害鸟类、不破坏鸟巢,用稻草人、反光带等方法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架网、下毒等方式则是违法捕猎。”严劲松进一步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等工具进行猎捕。大家记住:赶鸟可以,下网不行!”随后王大姐又问,“有人来村里收鸟或者在网上卖鸟怎么办?”严劲松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还提醒大家注意网络平台上的非法交易行为,“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有村民问自己家的树林能不能砍,还有的问放生鸟儿的讲究。严劲松耐心解答:“随意砍树、填塘、污染水源都是毁鸟儿的窝。”他建议村民们放生时选本地物种,找林业部门指导。这次宣讲持续了近两个小时,严劲松累计解答了12个群众疑问。活动结束后,市林业局和湖瓢村村委会给村民发放了1800多份宣传资料。“今天这堂课听得值!”村民们纷纷表示以后自己会守规矩,也会盯着那些下网捕鸟的人。这场接地气的法治课堂让爱鸟护鸟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正如严劲松所说:“守护蓝天精灵是咱们大家伙儿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