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派出所暴力执法案终审维持原判 涉事民警获刑彰显司法公正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终审裁定,为一起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执法权力滥用案件画上了句号。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晰地反映了当代中国司法制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上的进步。 事件发生于2022年8月。孙先生陪同因脚伤就医的母亲前往派出所处理核酸扫码异常问题。派出所内,其母亲遭到民警的言语责骂。孙先生出于孝心和理性,仅是插话劝阻,却遭到民警张某及两名辅警的暴力对待。三人将孙先生拖入无监控的女厕所进行群殴,致其构成轻伤二级。该事件的发生地点、手段之隐蔽、行为之恶劣,充分暴露了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底线的漠视。 案发后的处理过程更是令人警醒。涉事方曾试图以十万元私了此事,并声称会对打人者进行内部处理。然而,孙先生接受赔偿后,打人民警非但未被处理,反而否认殴打事实。这种态度的转变充分说明,仅靠内部处理机制远不足以制约权力滥用。孙先生随后向多部门举报,并先后完成三次司法鉴定以确凿证明伤情。这若干举措最终推动了案件的正式立案。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罚:民警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两名辅警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终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人构成共同犯罪,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案件的处理过程具有深层的制度意义。首先,它表明司法机构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正在逐步完善。无论涉事人员的身份如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到了切实贯彻。其次,公民的举报权、诉讼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孙先生通过坚持不懈的举报和诉讼,最终获得了司法救济,这为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公民树立了典范。再次,司法鉴定等证据制度在维护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起案件的终审落槌也反映了我国规范执法权力、保护公民权益上的制度进步。近年来,关于执法规范化、权力制约的讨论日益深入,对应的法律制度也在优化。从建立执法记录仪制度到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从强化执法监督到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一系列举措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的力量在于既保护个体权益,又约束公权运行。依法追究执法场所内的暴力行为——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对法律底线的坚守。此案警示我们: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执法过程经得起监督和检验,才能筑牢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推动基层治理在法治道路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