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那些在2011年7月以前就参保的人,如果延长缴费五年后还达不到最低年限,可以一次性补齐全额。周媛在广东负责整理相关资料时,发现了这些重要的时间节点。比如在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如果离开了工作单位,他们也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另外在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还通过了一份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这份解释把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定性为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人就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延缴业务。这对于那些临近退休年龄却还没缴够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非常重要。他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还可以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针对关闭破产企业的未参保人员或者广东省户籍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这类特殊情况,参保人需要通过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缴费业务。具体办理时需要提供《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户籍材料等资料。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补缴的话,广州市的用人单位需要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来办理相关业务。他们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人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等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办理补缴业务后,都可以关注“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来查询办理进度。 请注意,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保是违法行为。任何声称有“内部渠道”代办社保补缴的都是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将被责令退回骗取的金额并被处以罚款。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