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酒后启用智能辅助驾驶并不等于“免于驾驶”。
据湖南公安交管部门通报,今年9月14日凌晨,长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福大队在北二环开展酒驾整治时查获一名涉嫌醉驾人员。
该男子在现场承认饮酒,但辩称自己“没有操控方向盘”,车辆处于智能辅助驾驶状态,意图以“车辆自主行驶”作为免责理由。
经依法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等处罚。
该案凸显在新技术背景下,仍有人对法律边界和安全底线存在误读。
原因:一是对智能辅助驾驶能力存在过度信任与概念混淆。
当前不少车辆配备的功能多属于驾驶辅助范畴,强调“辅助”“提醒”“协同”,并不意味着车辆可在复杂道路环境中完全替代驾驶人。
部分驾驶人将“辅助”误当“自动”,忽视了系统对驾驶人持续监控与随时接管的要求。
二是侥幸心理作祟,把技术当作“挡箭牌”。
个别人员试图利用技术术语模糊责任,误以为只要不直接操控方向盘就不构成驾驶,甚至将风险转嫁给车辆系统。
三是安全意识薄弱,对醉驾危害认识不足。
酒精会显著降低反应速度和判断能力,即便车辆具备一定辅助能力,遇到突发情况仍需要驾驶人及时处置,而醉酒状态恰恰最难做到这一点。
影响:此类行为放大了道路交通系统性风险。
一方面,醉酒状态下“托管式行驶”可能导致驾驶人失去对车速、车距、路况变化的实时感知,遇到施工改道、行人横穿、恶劣天气等复杂场景时,事故概率显著上升。
另一方面,若“技术可替代责任”的错误观念扩散,可能诱发模仿效应,冲击酒驾治理成效,增加执法难度与社会成本。
更重要的是,一旦出现伤亡事故,受害者权益与公共安全将面临不可承受的代价。
对策:依法治理必须保持明确导向。
公安交管部门指出,法律对“醉酒驾驶”的认定核心在于驾驶人的状态,而非车辆采用何种操作模式。
只要行为人启动并使车辆处于行驶状态,即属于驾驶行为;达到酒驾、醉驾标准,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面向新技术应用场景,治理还需多方协同:其一,持续强化路面查处与震慑,保持酒驾醉驾整治高压态势,形成常态化、精准化执法。
其二,加强科普与提示,面向消费者清晰解释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的差异,避免营销话术造成误解,引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功能、保持接管能力。
其三,推动完善人机交互与风险防控措施,鼓励企业在合规前提下优化监测与预警机制,对不当使用行为进行更强提醒与限制,降低“误用、滥用”的概率。
其四,推进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围绕“责任在驾驶人”这一关键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公众规则意识。
前景:随着智能网联技术加速应用,道路交通治理将进入“人与技术共同参与”的新阶段,但无论技术如何演进,安全红线不能让位于便利想象。
未来一段时期,类似“以辅助功能规避责任”的争议可能仍会出现,关键在于通过更清晰的法律解释、更严格的执法实践、更透明的产品边界提示,让社会形成共识:技术可以提升安全冗余,却不能替代法律责任;驾驶人必须保持清醒、保持警觉、保持对车辆的控制义务。
对社会而言,真正的“智”不仅在于车更智能,更在于人更守法、更自律。
科技进步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但绝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
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的普及应当建立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任何企图利用技术漏洞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技术创新,才能真正实现科技与安全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