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家里就剩独苗小慧,这姑娘不在了,留下一辆还没办完手续的小车。她在生前把车钥匙给了多年好友阿文开。老张夫妇挺难受,心想自个儿才是女儿的爹妈,车子怎么也该归自己。俩人一合计,就把阿文告上了法庭,想让他把车还回来。 02 这事儿扯到了法庭上,老张两口子咬定是法定继承,说自己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车子早就该归他们管了。可阿文手里拿着小慧亲手写的遗嘱,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我死了,名下那辆轿车归阿文所有。”他说这是他接受遗赠的证据,再说他这些年一直照顾生病的小慧,“人情世故跟法律规定其实不冲突”。 03 法庭上那遗嘱虽然纸头有点黄了,但字写得清楚意思完整。老张两口子虽然不情不愿地承认那是女儿写的字,也承认阿文是多年的好友兼照顾者,就是心里头有点过不去这个坎。最后法官出来劝了劝架,双方算是达成一致:车子让阿文接着开并把所有权给他;老张两口子撤诉了事。 04 车子归属这事儿虽然看着小,但其实是在说亲情、友情和法律到底咋划分的界限。法官提醒大伙儿:要是家里有书面遗嘱,最好自己收着或者赶紧跟继承人说说;如果有遗赠的事儿,“必须”要在知道那天起算六十天内书面回个信儿才算数,光口头答应可不行;家里人走了以后想分钱的话,最好先商量商量或者去公证一下,别最后因为这争来争去把官司打起来。这场官司算是“不争车”了,大家都和和气气地收场。那辆车还停在老地方不动弹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