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覆盖物业费与城市更新改造,惠及民生支出与住房保障

问题——缴存人“用得上、用得准”的需求更突出。随着住房市场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居民住房支出结构也变化:除购房与还贷外,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更新、维修资金缴存等长期性、刚性费用占比上升;同时,重大疾病带来的阶段性支出冲击,仍是部分家庭面临的现实压力。以往公积金使用主要集中在购房、还贷等环节,覆盖范围和精细化支持仍有提升空间,公众对“公积金更好服务居住品质与民生保障”的需求持续增强。 原因——以制度扩围回应城市治理与民生改善新课题。合肥此次出台扩大提取范围政策,体现出三上取向:一是配合城市更新推进,支持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投入;二是顺应居住消费从“买房一次性支出”向“住房全周期支出”延伸的趋势,将物业费、维修资金等纳入支持范围;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功能,通过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提高家庭风险应对能力,提升制度的温度与获得感。 影响——多渠道减负与提质并举,带动住房领域良性循环。根据通知,缴存人及其配偶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支付自有住房物业费,可按年度累计提取,单身缴存人或已婚家庭每年累计不超过4200元,可多次办理但每月不超过一次;同时明确已按还贷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仍可按物业费情形申请,提高政策可及性。城市更新住房改造上,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就个人承担费用提取,覆盖城市危险住房解危处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电梯更新等项目,有助于提升存量住房安全韧性,并更好适配老龄化需求。购房环节上,支持提取用于缴纳契税,并对办理期限作出约束;同时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维护资金更快到位。医疗保障方面,重大疾病提取病种扩大至35种,按年度可提取一次,额度以住院治疗费用清单中个人自付部分为依据,更贴近实际负担。 对策——分步实施、边界清晰,兼顾便利与风险防控。通知对提取额度、频次、对象范围和房屋属性作出较为细致的界定: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并与实际支付金额匹配;涉及政府补贴的改造项目,需扣减补贴后据实提取,避免重复支持。对“名下存未结清公贷”的情形,政策明确:若未结清公贷对应住房与本次契税提取或维修资金提取为同一套住房,可办理;若非同一套则不予办理,以确保资金使用目的与公平性。办理机制上,房产信息以大数据核查为准;线上未核查到数据的,需补充不动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到柜面办理;对伪造材料套取资金的,将按对应的办法严肃处理。此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人住房所在区域范围扩大至全省行政区域内,也为跨区域居住就业群体提供更一致的制度覆盖。 前景——从“支持购房”向“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好生活”延伸。按通知安排,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支持城市更新住房改造提取、支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等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支持购房缴纳契税提取以及扩大重大疾病病种范围自2026年5月9日起施行,整体有效期5年。其中,维修资金提取虽自4月1日起施行,但自5月9日起开放办理渠道,以便政策衔接与系统承载开展。业内人士认为,此轮扩围有望继续释放公积金制度的民生属性:一上为居民缓解“住得更好”的支出压力,另一方面也将为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等公共治理任务提供支持;同时,随着大数据核验与联动监管强化,资金安全与规范使用也更有保障。下一步,如何在便利与风控之间提升流程、提升线上办理体验,并结合人口结构变化与城市更新进度动态评估政策效果,将成为政策完善的重要方向。

此次政策调整,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重点从“住有所居”继续延伸到“住有优居”;在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政策更精准对接群众的现实需求,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强化制度的保障功能。随着“人房钱”联动机制改进,住房公积金有望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起到更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