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强化信息通信能力建设,为低空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夯基蓄势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离不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然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科学规划、精准投入,盲目铺摊只会造成资源浪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正是基于该认识,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方案。 实施意见的核心特点在于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的建设原则。相比全国"齐步走"的做法,意见明确以有条件、有需求的低空飞行区域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建设。对于300米以下航路沿线以及物流运输、文旅、城市治理等热点应用区域,通过波束优化、基站新建等方式按需推进5G网络覆盖;针对300米以上空域及偏远地区,则融合地面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技术补齐网络短板。这种靶向发力的思路,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低空应用场景实现深度协同,既提高了投资效率,又确保了资源配置的科学性。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是降低建设成本的关键举措。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这为低空基建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基础。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共享集约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众移动通信设施、铁塔站址等资源,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在技术层面,综合采用地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与其他通导监技术,构建多元融合的技术体系。通过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协同合作,打通地面网络与低空专用网络的互联互通,融合北斗导航、雷达、光电感知等技术,让通信、探测、导航能力形成合力,使现有资源在低空基建中释放更大价值。 低空信息通信领域涉及众多关键技术和复杂应用场景,需要通过试验验证来探索可行方案。实施意见围绕关键技术、网络部署、应用适配等加强试验验证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的解决方案和经验做法。通过"绽放杯"大赛、案例征集等方式,深入挖掘并发布一批信息类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典型案例,为其他地区和企业提供借鉴经验,推动低空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快速发展。 安全保障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意见将网络、数据和飞行安全保障贯穿于信息类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构建信息类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标准研制,开展监测预警、检测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可提高低空经济的安全防护水平,为产业发展营造安全可控的环境。

从农耕时代的道路到工业时代的铁路,基础设施始终引领经济发展;此次五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既把握了低空经济发展规律,也展现了我国的制度优势。随着"智慧天网"逐步完善,万亿级的低空经济生态正在形成。在全球竞争中,中国方案再次印证:唯有打好基础,才能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