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乡辉县市南寨镇,最近有起事儿让人特别哭笑不得,当地的基层治理也因此暴露了不少问题。事儿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地一个原村支书为了躲避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竟然用虚假文件把一个智力残障的村民任命成了“村书记”,想让这个村民来替自己顶包。辉县市纪委发现后马上介入,把涉事的原村支书、镇公章管理人员还有当时的镇长都给党纪政务处分了,还把这些人调走了原岗位。看起来像是出了个闹剧,其实背后暴露了基层治理有不少漏洞。 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权力滥用和程序失范的问题。一方面,公章管理根本就是虚设的。本来印章这种东西应该严格按照流程审批的,可在这事儿里却被随便拿来做假文件,说明用印审核和文件监督这方面都出了大问题。另一方面,组织任命程序也是乱套了。村党支部书记产生本来应该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策这些严格流程的,结果竟然直接把一个明显没能力履职的人推出来当书记。 更让人揪心的是那个被“顶包”的智力残障村民。他完全不知情就被当成了挡箭牌,他的尊严和权益完全被忽视了。这也反映出基层治理中人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真的太差了。 这些荒唐事儿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监督缺位和责任意识淡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人情关系或者懒政思维把关键环节都给破坏了;外部监督力度也不够,基层事务透明度太低群众根本不知道里面怎么回事;还有部分基层干部法治观念薄弱,把组织程序当成可以随便捏的橡皮泥。 这种损害公信力的事情对基层党组织和政府信任度打击很大;也破坏了政治生态;还阻碍了乡村振兴进程。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要从制度、监督和教育多方面综合施策。制度层面要完善公章管理和组织任命规程;监督层面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对权力运行进行常态化检查;教育层面要加强法治教育和伦理培训提升干部责任意识。 未来我们要用这次事件当镜子推动基层治理向规范化、透明化、法治化转型。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密的监督才能真正夯实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石。这不仅仅是为了修复公信力更是我们推进治理现代化必须要答好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