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集中公示司法系统领导干部拟任名单 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为继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减少用人失察失误——四川省按照有关规定对法检系统领导干部进行了认真考察和民主推荐,现将拟任职人选向社会公示;该举措充分表明了新时代干部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科学性。 从人选构成看,此次公示涉及法院、检察院两个系统,覆盖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眉山等多个市州。其中,拟任法院院长的四名同志分别来自不同地市的法院系统,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米拴学现任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长期从事法院管理工作;罗丽现任绵阳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覃斌现任广元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刑事审判领域积累了深厚经验;马晋川现任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常务副院长,具有丰富的法院管理实践。拟任检察院检察长的三名同志中,袁生军来自纪检监察系统,具有反腐工作背景;梁静、张学强均来自检察系统,在检察业务和管理上有较深造诣。 从学历结构看,人选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比较高,体现了四川在选拔法检系统领导干部时注重知识结构优化的导向。这些同志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从年龄结构看,人选年龄跨度合理,既有相对年长、经验丰富的干部,也有年富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有利于形成梯次合理的领导班子。 基层法院和检察院是司法权的重要行使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选好配强这些机构的领导班子,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很重要。四川省此次公示的人选,都是经过严格考察、充分酝酿产生的,他们将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起维护法治、保护人权、促进公正的重要职责。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通过规定渠道对人选提出意见建议。这一透明、开放的程序设计,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人用人的质量。同时也体现了新时代干部工作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发展方向。

干部选任关系队伍建设和治理效能。任前公示将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下,既是制度完善,也是治理提升。通过严格选拔标准和规范管理机制,让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可感可及,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