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2020年7月,科技部发布了一份关于科技活动违规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实施了五年多,成效还是挺显著的。现在他们又把这个规定给升级了,直接给咱们科技活动划了一条“红线”。新华社的记者温竞华从北京带来了这个消息,把科技部最近发布的新规定给咱们抖搂出来了。你听,这68种违规行为把科研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情况全都给包括进去了,简直是滴水不漏。什么违规安排和使用财政资金、隐瞒利害关系、转包分包任务,还有弄虚作假、搞组织请托这些老毛病,这次统统给你收进“笼子”里去。 针对这些行为,怎么处理?那可不一样。得看性质、情节和影响有多大。轻微的比如警告或者约谈一下就完事了;严重一点的直接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要是性质恶劣到一定程度了,直接禁止你在一定时间内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甚至会把你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数据库里。如果这事儿不仅违规还涉及到党纪政纪了,那问题线索就得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要是构成犯罪了,那也不用客气,直接移交警方追究法律责任。 当然了,这次也给那些知错能改的人留了活路。要是你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或者把损失给挽回来、把危害给阻止了,那就能从轻处理。不过要是你故意伪造证据、销毁资料或者是有组织地搞违规行为,那肯定要从重处罚。 2020年7月的那次暂行规定现在也被正式文件给取代了。这一版新规对调查处理的主体职责划分进行了调整完善,对不同主体的违规行为也分别给出了明确界定和处理措施。这次的规定务求管用好用,让大伙儿在做科研的时候心里更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