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野生动植物保护进入“法治护航”关键期 今年3月3日是第13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公众保护意识持续提升——但在林区及周边仍存在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采挖、毁坏珍贵野生植物等风险点。一些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链条化特点,既破坏野生资源,也对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带来隐患,亟须以更精准的法治宣传与更有力的执法监管形成震慑与引导。 原因:需求牵引与认知偏差叠加,违法成本与侥幸心理并存 从实践看,个别地区仍有“食用野味”“收藏制品”“山货买卖”等错误观念,叠加部分经营主体守法意识不足、对禁限规定理解不清,容易触碰法律红线。同时,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分布广、巡护难度大,季节性活动和流动性交易增加了监管复杂度。对少数人而言,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交织,使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治理此类问题,既要加大打击力度,也要通过普法释法把规则讲明、把后果讲透,让“不能做、做不得、做必罚”成为社会共识。 影响:普法前移有助于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巩固生态安全屏障 吉林林区生态类型多样,是东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之一。野生动植物是维系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基础,任何对物种资源的破坏都会影响食物链结构和生态功能,进而削弱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综合效益。此次集中普法突出“以案释法、划清红线”,把法律责任与生态代价一并讲清,推动公众从“知道要保护”转向“明白如何依法保护”,有助于降低违法风险、压缩黑灰交易空间,提升全社会共同守护自然资源的行动自觉。 对策:多点联动、以案释法与举报机制并举,构建共治格局 据介绍,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在统一部署下,组织各森林公安分局同步行动,民辅警走进林场、社区、集市、山货庄、农贸市场以及野生动植物重点栖息区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资料、展示科普展板、现场答疑等方式开展宣传,重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涉及的规定及森林资源保护法律制度进行讲解。 活动强调以典型案例释法,针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采伐、毁坏珍贵野生植物等行为,向群众和经营者明确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帮助公众识别“哪些能做、哪些严禁、哪些需审批”。同时,现场公布违法犯罪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推动形成“公安主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林区一线与交易末端。 前景:生态警务向纵深推进,重点区域行业时段将成为发力点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践行生态警务理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依法从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并推动普法常态化、宣传精准化。随着执法打击、源头预防、社会协同同步推进,林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将从“阶段性宣传”走向“制度化治理”,以更稳定的法治供给守护生物多样性,为建设生态吉林、美丽吉林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续状态直接关乎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法治宣传是生态保护的先导工程,唯有将法律意识真正植入公众日常,才能从源头上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吉林森林公安此次行动既是对"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响应,更是将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于基层、落实于日常的务实之举。守护绿水青山,需要执法力量的持续发力,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自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