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法检两院负责人深入基层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落地生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动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开展宣讲,表明了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的部署要求。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的宣讲中,杨宗仁针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精神要点作了系统阐释。他从法治建设出发,结合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作了深入解读。杨宗仁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要把全会精神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阐述“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与战略部署时,他勉励师生干部把个人成长同国家发展同向同行,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接续奋斗,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此次宣讲根据高校育人阵地,有助于引导青年学生更好理解全会精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要求。 同时,李永君深入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宏盘乡二道沟村,把宣讲同基层工作紧密衔接。他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基层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交流。李永君指出,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基层干部群众要以此为指引,心明眼亮过日子、充满信心跟党走。 李永君强调,要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也是当前乡村工作的重点。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推动从脱贫到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于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发展能力,确保成果稳定可持续。 在基层治理上,李永君提出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用心化解矛盾、依法解决问题。这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也有助于以法治方式维护平安稳定,促进邻里和睦、安居乐业,让群众生活更有安全感和获得感。 两位领导的宣讲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他们结合工作职能和宣讲对象实际,把全会精神讲清楚、讲到位,更容易引发共鸣,也更有利于推动落地见效。 从宣讲覆盖面看,既面向高校此重要阵地,也深入农村基层一线,体现了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多层次推进。通过上下联动、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宣讲,有助于形成共同学习、共同落实的氛围。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宣讲的意义在于凝聚行动。把全会精神带进校园课堂和乡村一线,既是一次思想动员,也是一次工作推动。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把实干作为推动事业前进的关键路径,才能在高质量发展与基层治理的结合点上不断积累新成效,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