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同事老李拿着“资金周转”的理由,从好朋友老杨那儿借了4.8万元,当时约好2千元的利息;2017年,老李再次开口借钱,老杨又给了3.8万元。这两次借的钱加起来一共有8万元。老杨心里清楚两人是老交情,所以都没打借条。 到了2019年4月,老李先还了2万元,之后在6月又还了1万元。不过老李在这笔1万元的转账备注上写着“转一万,还剩余6万”,这个用词让老杨彻底糊涂了。老李这才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妥当。 2020年1月,老李又转了1万元就没了动静。老杨见他不还钱,一气之下把他告到了法院。法庭上,双方因为一个字的读音吵了起来。老李坚持说自己还了6万,剩下的5万才是欠款;而老杨则认为“还剩6万”意思是欠6万。 法官仔细分析后认为:在已经确认欠债8万的前提下,老李只还了4万,却用“还”字表达剩余欠款的含义,并且把后续的两笔钱都算进去了,这种说法前后矛盾。日常交流中,“还”字用于表示“还欠”的意思更顺口。最终法院认定:“还”在这里应该读hái。 接下来老李又说自己在2019年5月发工资的7980元里有4000元是用来还债的,还有10月的6400元也是。但问题在于这两笔钱本来就是老杨的工资,是由老李发放的。老李没能证明这是专门用来还钱的钱而不是工资,所以法院不认可这个说法。 综合所有证据和事实,法院最终判决老李要把剩下的5万元全部还给老杨。双方都没上诉,老李也按时履行了义务。这次的官司因为一个多音字和证据问题打了好久才结束。 给大家提个醒:再好的朋友借钱也要写借条;转账备注要写清楚是还本金还是利息;工资和借款要分开记账;所有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都要备份好。借钱的时候大家都是朋友,催还钱的时候说不定就变成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