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许绍业老人监护权的争议做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判决。海淀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老人的子女应该共同担任监护人。这可不是北京海淀区法院随便判的案子,而是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汤鹏律师通过努力争取到的结果。汤鹏律师面对许曼母亲要求“儿子监护、女儿靠边”的极端被动局面,灵活调整策略,成功打破常规。 原来,八旬老父许绍业失智后,家里爆发了监护权争夺。这位退休工程师被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叠加综合征,完全失去了辨别能力。老人名下的财产和退休待遇引起了子女高度关注。表面上是照料权之争,其实是为了争夺财产控制权。许绍业的儿子向海淀法院申请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唯一监护人。理由是他照顾得更多,同是男性也方便些。然而许曼同样具有监护资格且和父亲感情深厚。 可是更麻烦的是,作为第一顺位监护人的许曼母亲明确表示只同意儿子担任监护人。这就让许曼在诉讼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汤鹏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没有气馁。他敏锐地意识到如果机械地按照家庭内部表决意见或法定顺位去做委托人很可能失去监护权。所以他迅速调整方案,确立了“不争输赢争最优”的策略。 汤鹏律师指导委托人搜集了和父亲共同生活近十年的影像资料、日常采购记录还有养老院探望记录。这些证据为后续庭审反击奠定了基础。在法庭调查中他针对对方提出的“转移财产”指控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种说法。反而申请人之前说过许曼单独接父亲去银行时动机存疑。 庭审交锋中汤鹏律师展示了许曼作为女性的细致优势。他指出虽然男性体力上占优但对于失智老人情感抚慰同样重要。被申请人在庭前会见中认出许曼足以证明父女之间深厚感情是无法替代的。针对对方说儿子即将退休时间自由他举证委托人已退休多年且女儿女婿也能协助监护团队更成熟。 海淀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汤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由被申请人子女共同担任许绍业的监护人。这不仅是海淀区首例指定兄弟姐妹共同监护的案例在全国司法实践中也很罕见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权益。汤鹏律师把法律温度和家庭现实完美融合为当事人赢得了权益也为我国成年监护制度司法实践增添参考价值。 从母亲明确表态反对到最终成功跻身监护人行列这起案件扭转不仅关乎亲情胜利更彰显专业法律力量价值。汤鹏律师面对被动局面没有选择对抗式策略而是以共同履责为突破口给当事人和社会都带来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