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拍摄让婴儿淋雨事件引争议 专家指出涉嫌违法暴露行业监管漏洞

短剧行业的儿童保护问题再次浮出水面;日前,短剧演员邢昀社交平台发文称,剧组在夜间拍摄雨戏时,让一名婴儿长时间淋雨,孩子哭得撕心裂肺。据了解,涉事短剧《一份善意半生救赎》由麦芽传媒有限公司出品,曾登上短剧热力榜,目前已全平台下架。这个事件再度暴露了短剧行业在儿童演员保护上的严重缺陷。 从法律角度看,剧组的行为存多重违法风险。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分析指出,该事件首先涉及民事责任问题。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剧组行为涉嫌侵害婴儿的生命健康权。若婴儿因长时间淋雨导致感冒、肺炎等疾病,剧组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还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剧组需要为其不当行为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 在行政责任层面,剧组行为明显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在今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针对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中出现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不良倾向,提出明确规范要求。该提示明确指出,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当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婴儿因淋雨出现肺炎、高热惊厥等严重健康损害,剧组相关负责人对该结果持放任态度,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在极端情况下,还可能触及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的边界,从而承担刑事责任。这表明,对儿童的不当对待不仅是民事问题,更可能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有一点是,监护人在此事中也不能缺位。张建律师强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应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各上需求,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拍摄环境,避免其参与危险拍摄活动。如果监护人明知有严重风险却未及时采取阻止行动,甚至为获取报酬而默许剧组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提醒家长孩子参与演艺活动时必须保持警惕,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放弃对孩子的保护。 短剧行业儿童保护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张建律师指出,目前短剧行业存在明显的监管盲区。首先是"工具化"倾向严重,部分剧组在流量和利益驱动下,将儿童演员视为可以随意使用的"道具",完全忽视其权益保护。其次是法规执行细则缺失,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已有相关规定,但针对影视拍摄现场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如强制性的陪伴人员配备标准、恶劣环境拍摄禁令等,导致部分剧组容易钻空子。此外,一些剧组招募渠道混乱,非正规"经纪人"和机构利用家长"造星"心态牟利,忽视了儿童权益保障。 为了有效保护儿童演员权益,需要从多个上采取措施。张建律师建议,剧组雇佣儿童演员首先应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最高原则,确保儿童演员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拍摄需求。在剧组内部应配备专业人员,为每名儿童演员配备无利益关联的专业第三方陪伴人员,全程监督拍摄过程,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当行为。同时,应建立明确工作时间限制,禁止儿童演员进行超负荷拍摄,确保其有充足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对于恶劣天气、危险场景等特殊情况,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必要时采用替身或特效手段替代儿童出演。 行业层面也需要建立强制性规范。主管部门应出台更加具体的操作指南,明确儿童演员的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安全保障等具体要求,建立违规剧组的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的机构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应规范儿童演员的招募渠道,建立正规的经纪机制,防止非法中介的介入。此外,还应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家长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知识,提高其保护意识。

儿童不应成为拍摄的“代价”或“变量”;此次事件警示行业:未成年人保护必须优先于叙事效率和传播热度。只有落实可执行的规则,守住法律与伦理底线,才能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