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出台21条金融举措 全面赋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节点,正在成为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枢纽。

该通道向南连接广西北部湾和印度洋海路,向西贯通古丝绸之路中亚诸国直达欧洲,具有战略性和枢纽性地位。

当前,通道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通达127个国家和地区的583个港口,运输货物品类超过1300种,辐射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然而,在通道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服务体系仍存在不适配之处。

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及东中西地区13个省区市和2个特殊区域,集内陆、沿海、边贸等多元经济特征于一体,地域差异大、经济结构复杂。

如何突破地域壁垒,形成金融协同发展格局,成为制约通道建设的关键问题。

同时,随着我国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东盟各国贸易联系日益紧密,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需求愈加迫切。

为此,八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围绕"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这一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多跨协同、因地制宜、融合发展,提出了系统性的金融支持方案。

在多跨协同方面,《意见》通过探索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授信一体化,建立联合授信和银团贷款机制、境内外分支机构"一点接入"式联合服务网络等措施,突出加强三个层面的联动:一是省区市内金融与实体的联动,二是省际金融体系的跨域联动,三是通道沿线与东盟国家等其他国家间的金融跨境合作。

这种立体化的协同机制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形成"金融一盘棋"的发展格局。

在融资产品创新方面,《意见》聚焦通道基建、物流、产业、商贸等关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适配性金融产品,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

其中,深化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成为一大亮点。

铁路运输单证具备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货物控制、风险缓释等功能,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定位和区位条件天然契合。

银行保险机构可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授信额度、产品服务、贷款期限、利率费率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和优惠,积极满足企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在融资渠道拓展方面,资本市场为通道建设提供了股票、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化市场化融资渠道。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交易所市场支持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近7000亿元,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表示,就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而言,关键是要推动资金融通不断扩大,同相关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形成层次清晰、具备规模的金融合作网络。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决心,对于打造顺畅联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意义重大、影响积极。

通道通则百业兴,金融活则循环畅。

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不只是为项目“输血”,更在于通过制度协同与产品创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让资金、物流、贸易与产业形成良性互动。

随着各项举措持续落地见效,一个更顺畅联通国内国际、更加高效安全的开放型通道体系,或将为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