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北京丰台搞了个大动作,用艺术普法的方式给基层治理注入了新活力。面对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怎么让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纸面条文,而是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的行动自觉,这可是个大难题。 12月21日,丰台区司法局牵头在丰台搞了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村晚”,算是给这个问题交上了一份亮眼的答卷。为了解决法律条文专业性强和老百姓接受度低的问题,把单向的灌输变成双向互动,他们还特意整合了专业文艺力量和基层群众智慧。 每个节目都针对当地高发的法律问题设计,特别实在。比如公安民警把反诈要点编成了《反诈阵线联盟》,在大家熟悉的旋律里给大家提个醒;新村街道还编排了舞台剧《法官到我家》,用真实的案例来教大家维权的门道;专业艺术团体也通过朗诵诗歌诠释法治精神。这些节目把法律知识融进歌舞、戏剧里,让大家在乐呵的同时也把道理听进去了。 这就好比从“说教”变成了“聊天”,从“抽象条文”变成了“具体场景”,让人觉得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这种模式还能让法治意识像喝茶吃饭一样融入日常生活,从“阶段性宣传”变成了“常态化浸润”。 这次活动可不是简单的文艺汇演,而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法治教育工程。它体现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群众从被动听讲变成了主动参与;二是把法律知识和调解纠纷、维护权益这些实际生活结合起来;三是通过文艺形式让大家不知不觉就接受了法治意识。 这种创新在乡村振兴的当下特别有价值。一方面提升了老百姓的法治素养,尤其是帮老年人守好了“钱袋子”;另一方面也培育了乡村法治文化,让大家遇事想着找法、用法来解决问题。 丰台区的做法告诉我们,要想有效普法得建立三个机制:一是融合机制,把政法部门和文化机构凑一块儿;二是参与机制,鼓励群众自己编戏演戏;三是延伸机制,把舞台表演和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链条。 观察人士说这种“艺术+法治”的模式值得推广。未来可以多培养点乡村法治文艺骨干,创作些系列文化产品,搭个常态化的展演平台,让法治宣传真正“活”起来、“火”起来。只有当生硬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动人的艺术表达,专业的知识融入了百姓的日常生活,法治才能在基层扎下根。这种充满乡土气息的做法不仅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更是培育着新时代乡村的法治文明。 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画卷里,这样的基层创新正描绘出愈发鲜明的民主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