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问我个具体的事儿,就是在广西柳州甘塘村屯冲屯那儿,今年旱得不行,水塘都见底了,早稻刚抽穗就等不到雨。村里年轻人一合计,直接跳下井去了。没过几天井打出来了,庄稼也得救了,结果网友就炸锅了,“这不违法了吗?”大家伙儿心里都犯嘀咕。 有人就觉得你没办取水证,那就是犯法。《水法》第48条写着呢,“直接从地下取水,得先申请许可证”,69条还规定,“无证开采”要罚款2万到10万。看看例子就知道了:陕西白泥井镇有个农户自家院子打井浇地,结果被罚2万元;广西那边还有个150米深的井刚出水就被封了。感觉这下子“农民抗旱=非法取水”的事儿是没跑了。 后来到了2010年,柳江区水利站的人来了现场。大家伙儿都忐忑不安地等着罚单呢,没想到人家说“应急取水不需要先办证”,只要赶紧补办报备就行。就填了个备案表就完事了。村民们当时就笑了:“原来法律也通人情嘛!” 为什么淡水资源这么金贵呢?地球70%都是水,可真正能喝的只有0.007%。97.5%是海水;2.5%里又有一部分在两极冰川里冻着呢;人类能直接利用的还不到1%。 等到全球80.86亿人都去抽地下水的时候,“免费又方便”的错觉一旦变成大家都私自去挖,那后果可就惨了。湿地没水、植物死了、土地盐碱化、地面塌陷……每挖一口井其实就是在消耗地球的能量。科学家用1993年到2010年这段时间的数据算过,这期间光是地下水就消耗了2100亿吨。 说到底吧,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啊,它是个底线。这次柳州的事儿告诉我们,应急取水“先挖后补”挺好使的。下次天热的时候希望每口救命井都能在备案之后顺利出水。咱们得在“证”和“活”之间找到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