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多重压力叠加,生态治理需从“单点修补”走向“系统治理” 作为北方重要节点城市,呼和浩特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多维挑战:一是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带来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刚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若处置不当,可能影响群众居住安全与土地再开发;二是化工园区、填埋场等点位对地下水环境构成潜威胁,地下水污染隐蔽性强、修复周期长,必须提前识别与长期管控;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与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部分地区污水收集处置能力不足,影响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四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链条长,非法倾倒等问题易出现反复,资源化利用水平仍需提升。上述问题交织叠加,决定了治理必须强调制度约束、工程支撑与日常监管并重。 二、原因:从源头管控到协同治理,机制与能力建设是关键变量 治理任务复杂,背后原因既有历史形成的环境欠账,也有城市发展阶段性特征。土地开发强度提升,要求在供地、建设、监管等环节形成闭环;地下水保护涉及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单一部门难以独立完成全链条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则需要因地制宜解决“建得起、用得上、管得住”的运维难题;固废治理既要有严监管遏制违法行为,也要有产业化路径提高资源化水平。呼和浩特的做法突出以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流程规范、监测评估、试点示范与规划引领,把分散的治理动作整合为可持续的管理体系。 三、影响:指标改善带来安全底座,生态治理为发展腾挪空间 围绕“住得安心、用地安全、风险可控”的底线目标,呼和浩特以诸多量化成效夯实生态安全底座。土壤上,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100%,受污染耕地保持“零存”,在保障居住与开发安全的同时,也为城市更新与产业落地提供了更稳定的土地条件。地下水上,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12.5%以内,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同时对重点区域开展工程治理与常态化监测评价,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固废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70%,减量化、资源化成效逐步显现;农村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4%,带动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这些变化不仅体现数据上,更体现在对公共健康、产业布局、城市韧性与区域生态安全的综合支撑上。 四、对策:制度闭环、试点工程、分类治理与规划引领同步推进 在土壤安全上,呼和浩特强化“源头预防—过程监管—风险管控”的全流程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出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供应土地流程指引,打通协作关节,推动供地环节把好风险关。同时,对土壤污染优先监管地块实施年度监测与管控全覆盖,对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土壤环境实现监测调查全覆盖;并将重点规模畜禽养殖场土壤环境调查纳入体系,把潜在农业面源风险前移防控关口。 在地下水保护上,依托全国首批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控修复试点,突出工程牵引与经验积累。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管控(一期)工程启动,核心抽出处理设施进入试运行,为修复技术路线与运行管理提供实践样本;托克托工业园区有关地下水环境管控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区域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金桥开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呈现稳中有升趋势。同时,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隐患整治,并对地下水超标点位开展常态化监测评价,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在乡村环境治理上,以创建提升为抓手推动治理提档升级。通过整县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城区相关工作获得“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区”称号,形成可复制经验。围绕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样板村与达标村建设,采取示范带动与分类施策相结合,持续提升治理(管控)覆盖水平,着力解决农村水环境改善的“最后一公里”。 在固废治理上,呼和浩特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牵引,强化专项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并举。针对非法填埋、倾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震慑;同时探索煤基固废资源化新路径,推进协同生态环境修复相关试点。为增强治理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编制并印发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8年),以规划明确目标、路径与重点任务。此外,完成新污染物检测分析工作,为潜在风险识别与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五、前景:以更高标准守住底线,推动生态治理向“质量提升、长效运行”深化 从当前进展看,呼和浩特生态环境治理正从“达标管控”向“提质增效”迈进。下一阶段,土壤与地下水治理将更强调风险分级、精准施策与全过程监管,尤其在园区、填埋场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隐患整治与修复能力建设;农村环境治理将从“建设覆盖”转向“稳定运行”,在设施运维、资金保障、群众参与诸上形成长效机制;固废治理将更突出产业化资源化路径,推动从“能利用”向“高值化利用”升级。随着制度体系完善与治理技术迭代,生态治理成果有望更稳定地转化为城市竞争力与民生福祉。
从治沙到系统治理,呼和浩特探索出一条生态脆弱区高质量发展路径;其创新实践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证明精准治理和科技赋能是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