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创专利无效与侵权纠纷远程协同一体审理 三天化解“程序空转”难题

知识产权保护效率问题一直困扰着创新企业。在传统模式下,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时必须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无效宣告——两个程序各自独立进行——常常陷入"一案等一案"的局面,整个纠纷解决周期往往超过一年。这种程序分离不仅拖长了解决时间,还浪费了司法资源,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在厦门巡回审判点首次以远程协同方式,对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对应民事侵权纠纷进行一体化审理。这是福建省首例创新举措,有效打破了长期困扰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序瓶颈。 协同审理的运作流程表明了系统性和科学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先行审查无效宣告请求,法院合议庭全程旁听并同步整理技术争议与当事人意见。随后法院开展民事侵权庭审,结合无效审理中已明确的技术事实与权利要求变动情况,经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长期产业合作,双方撤回诉讼与无效请求。整个过程仅用3个工作日完成,相比传统程序大幅压缩,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合作共赢"。 技术支撑的前置强化了专业审理的基础。审理前期,法院借助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技术调查力量,用专业设备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拆解比对,与技术调查官深入研判技术特征,为侵权判定提供了扎实的事实依据。巡回审判点配备的专业法庭和专线信息系统,保障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时互联,为跨地域远程协同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次协同审理是落实中央审判工作要求的创新实践,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通过行政确权与民事侵权程序同步推进、信息共享,不仅解决了程序分离、周期较长的问题,为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创新开辟了新路径,更使无效行政程序中的技术事实与当事人陈述直接用于侵权案件审理,实现了专利确权与民事侵权案件审理的无缝衔接,大幅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深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推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双轨保护体系更加协同高效,为优化创新生态提供法治保障。

从"分头跑腿"到"协同发力",厦门案例为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破题之道;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打通行政与司法的壁垒,将成为检验营商环境优化成效的重要标尺。这场由地方探索引发的司法改革,或将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