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可追溯至1998年。彼时淄博西山村进行旧村改造,宋家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宋业全、宋业国称——拆除前村委未与其签订协议——事后仅获得4269元补偿。兄弟俩认为补偿明显不足:补偿面积较实际少130多平方米,且未包含宅基地使用权。此后多年,两人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
纠纷的化解,既需要当事人守住法律底线,也需要制度把规则讲清、把程序做实。让历史问题有章可循、让权利救济更便捷有效、让基层权力运行更公开透明,才能减少“争议拖成对抗”的可能。法治社会的要义正在于此:权利有边界,权力受约束,诉求有通道,矛盾有出口。